关于不再延长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期的通知
各县(市)、区医疗保障局,高新区、经开区、平原示范区社会事务管理局:
按照国家、省有关部门的要求,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时间截止到2024年12月31日,集中参保征缴期不再延长。
特此通知。
新乡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12月13日
温馨提示:
一、未缴纳2025年度新乡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的群众,如在2025年发生的医疗费用将由个人全额买单!
二、错过集中缴费期,将会产生待遇等待期!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4〕38号)文件精神,自2025年1月1日起,除新生儿等特殊群体外,对未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参保缴费的人员设置三个月的等待期。而且每断缴一年会增加一个月的等待期,也就是说,如果断缴4年以上就会至少有6个月的等待期。
三、即使以前没参保,只要从2024年年底起每年都在集中征缴期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就不会有待遇等待期。如果原来正常参保缴费,但是2024年年底集中征缴期没有参保缴费,那2025年就会有待遇等待期。
为了您和家人的健康保障,请您千万不要错过集中缴费期,在年底前缴纳居民医保,给幸福生活增加一道医疗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