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履行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职责使命,提高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办法》和《定西市全面推进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发展实施方案》(定政办发〔2024〕44号),现面向全县公开招录政府专职消防队员11名(限男性),现将招录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录原则
按照“公开公正、平等自愿、择优录取”原则和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体能测试、面试、政治审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选拔。
二、招录条件和范围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
(二)品行端正,作风优良,吃苦耐劳,服从意识强,适应集体生活,有志于从事消防工作;
(三)身心健康,体形端正,无传染性疾病,符合体检标准;
(四)具有陇西县户籍;
(五)年龄为18至26周岁(1998年12月1日至2006年12月1日),高中及以上学历。退伍军人、消防救援工作急需的特殊专业人才、本科学历人员可放宽至28周岁(1996年12月1日);持有A1、A2或B2驾驶证,可放宽至30周岁(1994年12月1日);持有相关厨师资格证书者可以放宽条件优先招录用。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录用:
1.因违法犯罪受过刑事、治安处罚的;
2.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在校(部队)或其它单位学习工作期间有不良记录或受到纪律处分的;
3.参加邪教组织或其他非法社团,政治上有劣迹的;
4.身体原因不适合从事消防救援队伍工作的;
5.陇西县原消防岗位上被辞退的人员;
6.个人征信记录不良的;
7.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它情形的。
三、薪酬待遇
按照《定西市全面推进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发展实施方案》(定政办发〔2024〕44号)执行,即:基本工资每人每月2800元(含个人承担的五险一金);工龄工资每满一年增加50元/月;“两补一贴”每月1500元(其中100元为岗位津贴,担任相关职务发放岗位津贴,其余按绩效工资发放);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四、招录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4年11月22日至2024年11月29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陇西县消防救援大队四楼407办公室(陇西县第三中学斜对面)。
3.报名时提供的材料:①报名登记表(县消防救援大队四楼407办公室领取,一式2份);②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登录中国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按提示生成);③近期1寸红底免冠彩色照片2张;④退役证书、驾驶证等专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对提供的材料进行现场初审,如有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发现,取消报名资格。
(二)体能测试
通过资料核查的应聘人员凭身份证参加体能测试,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项目及标准(2022年)》执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
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全部通过者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现场打分的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职业认知、思维能力、语言表达、应变能力、责任感和进取心等,满分100分,面试人员持有效身份证,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符合下列条件的在面试成绩中可加分,加分项为:持有B2以上驾照人员加5分;退役军人、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具有2年以上灭火救援实战经验的专职消防队员加3分;具有运动员、通信、计算机、秘书的专业资格证书加1分,以上可累计加分,最高可加8分。
注:点击标题查询公告详情
为切实加强和优化合水县消防救援力量,满足合水县经济发展对消防救援力量的需求,有效履行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职责使命,按照《甘肃省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管理办法》等法规政策,合水县消防救援大队现面向社会公开补充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18人,主要担负合水县灭火和抢险救援等任务。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根据岗位设置所需条件要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德才兼备的优秀人才,广泛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监督。
二、招聘条件
(一)招录对象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庆阳籍户口及庆阳市常住人口。
2.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3.遵守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吃苦耐劳精神,有较强纪律观念,能够保守工作秘密,服从组织分配,志愿从事消防救援事业。
4.遵纪守法,品德优良,无犯罪记录和治安违法记录。
5.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残疾,身高160厘米以上(含160厘米),符合《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陆勤人员标准)。
6.年满18周岁,不超过28周岁(1996年6月1日至2006年5月31日期间出生),仅限男性。
7.持有B2及以上驾驶、技工等相关资格证书的消防救援工作急需特殊专业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至30岁(1994年5月31日以后出生)。
8.高中(含中专)及以上学历。
9.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人员:(1)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消防救援指战员遗属;(2)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指战员、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的毕业生、从业特长及计算机操作等专业技能(持相应职业技能资格证书)的人员;(3)国家规定的其他录用情形。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符合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条件:
1.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特别是各级消防救援部门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2.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特别是各级消防救援部门给予警告以上处分的;
3.被军队除名或开除军籍的;
4.被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或专职消防员招聘培训中退回的;
5.曾因违法违规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6.有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或者被当地公安部门列为重点上访人员的;
7.有伤残等级评定记录和患有腰椎间盘突出、半月板损伤、韧带损伤、强直性脊柱炎等疾病,影响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
8.其他不适合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
三、用工性质及薪酬待遇
(一)本次招聘人员用工性质为合同制,受聘人员与录用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人员基本工资由用人单位核定,按照《甘肃省消防救援总队经费管理实施细则》等规定,月工资不低于合水县事业编制人员平均工资水平,按政策规定足额缴纳“六险一金”(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职工补充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单位和个人按规定比例分别承担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应缴费数额,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相应福利待遇。
(二)专职消防员实行特殊工时工作制度,工作中实行24小时值班备勤制度,按照准军事化管理。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享受轮休、年假、陪护假、婚假、事假、病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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