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环县公安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冬季整治行动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强冬季道路交通安全管控、净化道路交通环境。新年伊始,西峰公安分局交警大队按照上级公安机关的部署安排,结合辖区交通安全管理实际情况持续开展酒醉驾整治行动,全力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现就周末查处的13名酒醉驾人员予以曝光。希望广大驾驶人引以为戒,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杜绝酒驾、醉驾等交通违法行为,坚决做到安全驾驶、文明出行。
1月4日1时00分,马某龙饮酒后驾驶甘NOV0**号小型客车行驶至西峰区温泉镇地庄公刘庙村下行0公里100处时,被我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现场呼吸式酒精检测仪对其进行酒精含量检测,结果为66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1月5日0时22分,宏某强饮酒后驾驶甘MD79**号小型客车行驶至西峰区北京大道西峰公安交警临时交通安全检查点时,被我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现场呼吸式酒精检测仪对其进行酒精含量检测,结果为137mg/100ml,属于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1月3日22时24分,袁某饮酒后驾驶甘M775**号小型客车行驶至西峰区肖金镇上刘村村道上行0公里100米时,被我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现场呼吸式酒精检测仪对其进行酒精含量检测,结果为74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1月5日0时20分,司某旺饮酒后驾驶陕A0W5**号小型客车行驶至西峰区南大街与秦霸岭东路十字北50米处时,被我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现场呼吸式酒精检测仪对其进行酒精含量检测,结果为88mg/100ml,属于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1月4日23时55分,张某盼饮酒后驾驶甘M28R**号小型客车行驶至西峰区南大街与秦霸岭东路十字北50米处时,被我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现场呼吸式酒精检测仪对其进行酒精含量检测,结果为145mg/100ml,属于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1月4日0时02分,刘某锋饮酒后驾驶甘M8P1**号小型客车行驶至西峰区南大街与秦霸岭十字东50米处时,被我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现场呼吸式酒精检测仪对其进行酒精含量检测,结果为71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1月4日 2时33分,祁某玲饮酒后驾驶甘MLQ6**号小型客车行驶至西峰区北京大道出兰州路南100米处时,被我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现场呼吸式酒精检测仪对其进行酒精含量检测,结果为55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1月4日0时23分,王某彤饮酒后驾驶甘M189**号小型客车行驶至西峰区北京大道出兰州路南150米处时,被我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现场呼吸式酒精检测仪对其进行酒精含量检测,结果为44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1月4日1时24分,王某平饮酒后驾驶甘M515**号小型客车行驶至西峰区北京大道出兰州路南100米处时,被我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现场呼吸式酒精检测仪对其进行酒精含量检测,结果为75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1月4日23时03分,朱某利饮酒后驾驶甘MHM8**号小型客车行驶至西峰区后官寨镇司官寨村村道上行0公里100米处时,被我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现场呼吸式酒精检测仪对其进行酒精含量检测,结果为133mg/100ml,属于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1月5日1时33分,刘某时饮酒后驾驶陕AY6J**号小型客车行驶至西峰区后官寨镇司官寨村村道上行0公里100米处时,被我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现场呼吸式酒精检测仪对其进行酒精含量检测,结果为32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1月4日21时56分,杜某乐饮酒后驾驶甘MAV9**号小型客车行驶至西峰区后官寨镇司官寨村村道上行0公里100米处时,被我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现场呼吸式酒精检测仪对其进行酒精含量检测,结果为42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1月5日0时40分,李某饮酒后驾驶甘M68S**号小型客车行驶至西峰区北京大道出兰州路南100米处时,被我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现场呼吸式酒精检测仪对其进行酒精含量检测,结果为37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安全、家庭幸福 请自觉抵制酒驾醉驾等交通危险行为 切勿心存侥幸 遵守法律法规,安全文明出行
来源:西峰公安交警
商务合作电话:18309342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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