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机动车驾驶人:
为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进一步规范我市道路交通秩序,及时发现和查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保障广大群众出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图像取证技术规范》等规定,佳木斯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将于2024年11月15日正式启用新增电子抓拍设备,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新增机动车不按规定停车违法行为的抓拍设备8处:
中山街(长安路-保卫路)
新发街(光复西路-万发路)
新谊胡同(通江街-中兴街)
六一胡同(解放街-新建街)
中通胡同(永平巷-中山街)
中永胡同(永平巷-中山街)
园丁大厦无名巷(中山街-西林公园)
长安西路北侧辅路(佳西街-学院街)
二、新增机动车不按信号指示通行、违反禁令标志、违反禁止标线、不按导向行驶、逆向行驶、不按规定车道通行、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接打电话、妨碍驾驶等违法行为的抓拍设备3处:
同哈安庆路口
同哈科技路口
同哈铃铛麦路口
三、新增机动车不礼让行人、违反禁令标志、违反禁止标线、不按导向行驶违法行为的电子抓拍设备2处:
红旗街(圃东街-友谊路)
友谊路(圃东街-万象街)
四、新增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违反禁止标线、不按导向行驶违法行为的电子抓拍设备3处:
滨江西路(松林街-松建街)
滨江西路(松建街-德祥街)
滨江东路(和平街-杏林街)
请广大机动车驾驶人自觉守法,文明驾驶,安全行车,共同维护道路交通秩序。
特此通告
近期热门
欢迎关注佳木斯广播电视台
欢迎提供新闻线索
向原创致敬,版权归原作者
如果侵犯到您的权益,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
来源 | 佳木斯交警
责编 | 温鹏飞
编审 | 李抚生
审核 | 富 饶 孙云鹏
监制 | 张宏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