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出租车、网约车、货拉拉司机及跑腿工作者的一封信!
近期,全国多地发生利用出租车、网约车平台(如滴滴、货拉拉等)进行“诈骗赃款转移”的新型案件。诈骗分子采取“线上诈骗+线下取现+网约车投送”的复合手段,以刷单解冻、投资理财、办案撤案等各种理由要求受害人购买实物黄金、提取现金,或到花店将现金折成花束样式,随后又借助网约车、顺风车、货拉拉、闪送、跑腿等方式将被骗财物运往指定地点或交给特定人员,并以不见面、不现身份的方式将现金、黄金取走,最终成功转移赃物赃款。
德安县公安局郑重提醒广大出租车、网约车、货拉拉司机朋友,在运营过程中如遇“人货分离”情形,请务必保持高度警觉,切勿沦为电信诈骗犯罪的“工具人”。
作案手法
1.人货分离:下单者只运送包裹,不乘车;
2.特殊包装:包裹常用纸箱、文件袋封装,标有“重要文件、贵重物品”等标签;
3.信息收集:包裹上车后,下单者会拍摄车辆和司机照片,并索要身份信息;
4.运送指定地点:运送地点多为省内外市或周边省份,路程一般不超过200公里,车费固定且可能额外加价;
5.隐蔽接收:接收人员常戴帽子、口罩等装饰以隐藏身份。
警方提醒
一、凡是空车带货,需询问发件人寄送物品信息,并在发件人见证下开箱验视,发现黄金、现金或大量手机、名贵烟酒等贵重物品的;
二、凡是在各银行网点、黄金珠宝店铺(含大型商超金店)等附近接单上车,空车带货的;
三、凡是发件人行为异常,尤其是上车后突然中途下车要求继续将物品送至指定地点,或空车带货途中改变送货地点,或无正当理由主动另给“好处费”,支付费用明显不合理的;
四、凡是收件人行为异常,尤其是跨区域带货或空车带货的订单,收货时戴口罩、戴帽子、穿雨衣等遮掩、伪装容貌,或不见面、不现身收货,或到达指定送货地点后又更改送货地点的;
五、凡是带货是现金折成花束,或花店遇见要求将现金折成花束,现金金额较大的;
六、凡是对物品有特殊包装(包裹常用纸箱、文件袋封袋、标有“重要文件”“贵重物品”),且发件人索要司机身份信息,拍摄车辆、人员照片等异常情形的。
如遇上述情形,请务必第一时间拨打“110”或反诈专线“96110”,对违反相关行业规定违规运营的,主管部门将给予停运、禁运等相应处罚;对参与“洗钱”构成违法犯罪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刑事、行政责任。
德安县公安局
2024年11月5日
出品 | 德安县融媒体中心
来源 | 德安县公安局
编辑 | 汤 越
一审 | 钟志敏
二审 | 徐浩儒
终审 | 陈福东
监制 | 王生林
投稿邮箱 | daxcb200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