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26日,瓜州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接到辖区居民王某、柴某相继报警称:2022年12月,被他人以承包耕地种植玉米为由签订“土地租赁合同”,骗取其48000元,请求查处。接报后,经侦大队立即受理初查,并迅速锁定犯罪嫌疑人宋某。
经查,2022年12月,宋某虚构其在瓜州县有耕地的事实,为取得王某、柴某信任,与二人签订“土地租赁合同”,骗取王某48000元、骗取柴某84666元后将其挥霍,后宋某未将承诺的玉米卖出后的所得收益交给王某和柴某,涉嫌合同诈骗。2024年11月8日,我局办案民警在瓜州县某宾馆将犯罪嫌疑人宋某抓获归案。经讯问,宋某对其虚构事实骗取王某和柴某共计132666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截止目前,犯罪嫌疑人宋某已被我局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侦办和追赃挽损工作正在进行中。
瓜州公安温馨提示
与陌生人签订合同前应提高防范意识,多方搜集信息,核实对方身份,仔细核对手续印章,并通过银行、相关行政管理机关或专业性咨询机构了解对方的经营资质和履约能力,不轻易交纳货款、定金,避免掉进合同诈骗的陷阱!
如何预防合同诈骗?
编辑 丨 顾 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