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

文摘   2024-11-17 08:30   江苏  

最新一期

交通违法“曝光台”

让我们来看看

有哪些交通违法行为



违法行为:

未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驾驶、乘坐电动自行车应当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违法行为人:
朱*楠
时间:2024年11月4日
地点:
人民路与新东路 

 

违法行为人:
张*
时间:2024年11月04日
地点:
人民路与新东路 

 

违法行为人:
姚*京
时间:2024年11月04日
地点:人民路与新东路 


违法行为:

非标三四轮车违反禁令标志、超载超员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条规定: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并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

第22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


违法行为人:
茆*银
时间:2024年11月04日
地点:
人民路与新东路


违法行为人:
陈*
时间:2024年11月04日
地点:
人民路

 

违法行为人:
苏G160F*
时间:2024年11月04日
地点:人民路


违法行为:闯红灯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过;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应当减速慢行,并让行人和优先通行的车辆先行。


违法车辆:
苏D9FA5*
时间:2024年11月11日
地点:
人民路与新安路路口


违法车辆:
苏GL170*
时间:2024年11月11日
地点:
常州路与泰州路路口

 

违法车辆:
浙FT1U2*
时间:2024年11月11日
地点:北环北路与新莞路路口


违法行为:未礼让行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违法车辆:
苏J2ET2*
时间:2024年11月11日
地点:
海西公园门口斑马线

 

违法车辆:
苏A7880*
时间:2024年11月11日
地点:海西公园门口斑马线

 

违法车辆:
苏G7964*
时间:2024年11月11日
地点:海西公园门口斑马线 


违法行为:逆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机动车、非机动车实行右侧通行。


违法车辆:
苏E5225*
时间:2024年11月11日
地点:人民路与新兴路路口

 

违法车辆:
鄂DNG36*
时间:2024年11月11日
地点:
军民路与灌农路路口

 

违法车辆:
苏GA388*
时间:2024年11月11日
地点:
军民路与灌农路路口


违法行为:违停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但是,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施划的停车泊位除外。在道路上临时停车的,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违法车辆:
苏G771C*
时间:
2024年11月12日
地点:其他道路

 

 违法车辆:
苏G291H*
时间:2024年11月12日
地点:其他道路

 

 违法车辆:
苏GT989*
时间:2024年11月12日
地点:其他道路



严格遵守交通法规
养成良好的驾驶出行习惯
做一个文明交通参与者
安全才是离家最近的路

来   源:灌南警方

编   辑:崔云翔

   核:徐静

总值班:邢文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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