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推进我市出租汽车行业综合治理,进一步规范我市出租汽车市场秩序,整治出租汽车行业突出问题,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营运等行为,切实保障广大群众合法权益,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集中开展出租汽车专项整治工作。现将2024年9月1日至11月14日查处的53台违法违规车辆(出租车、非法网约车、“黑车”)公示如下。望广大出租车经营者引以为戒,依法依规经营,为人民群众安全出行提供优质服务。
吉JT1703,营运途中擅自中断服务,罚款200元,信誉考核扣10分;
吉JT3857,营运途中擅自中断服务,罚款200元,信誉考核扣10分;
吉JD34000,营运途中擅自中断服务,罚款200元,信誉考核扣10分;
吉JT3290,未按合理路线行驶,故意绕行,罚款200,信誉考核扣5分;
吉JT0581,未按合理路线行驶,故意绕行,罚款200,信誉考核扣5分;
吉JD24499,无出租汽车服务监督卡,罚款500元,信誉考核扣20分;
吉JT1334,不按规定使用计价器,罚款200元,信誉考核扣5分;
吉JT0271,不按规定使用计价器,罚款200元,信誉考核扣5分;
吉JD45456,未经乘客同意搭乘他人的,罚款200元,信誉考核扣3分;
吉JT4687,不按规定使用文明用语,罚款200元,信誉考核扣3分;
吉JD80333,不按规定使用文明用语,罚款200元,信誉考核扣3分;
吉JD09119,不按规定使用文明用语,罚款200元,信誉考核扣3分;
吉JT1508,不按规定使用文明用语,罚款200元,信誉考核扣3分;
吉JT3023,不按规定使用文明用语,罚款200元,信誉考核扣3分;
吉JD20606,出租车驾驶员主动揽客,罚款200元,信誉考核扣5分;
吉JT0638,出租车驾驶员主动揽客,罚款200元,信誉考核扣5分;
吉JT3449,出租车驾驶员主动揽客,罚款200元,信誉考核扣5分;
吉JT4511,出租车驾驶员主动揽客,罚款200元,信誉考核扣5分;
吉JD08818,出租车驾驶员主动揽客,罚款200元,信誉考核扣5分;
吉JT0712,出租车驾驶员主动揽客,罚款200元,信誉考核扣5分;
吉JT0175,出租车驾驶员主动揽客,罚款200元,信誉考核扣5分;
吉JT0802,出租车驾驶员主动揽客,罚款200元,信誉考核扣5分;
吉JD07325,出租车驾驶员主动揽客,罚款200元,信誉考核扣5分;
吉JT0021,出租车驾驶员主动揽客,罚款200元,信誉考核扣5分;
吉JT3222,出租车驾驶员主动揽客,罚款200元,信誉考核扣5分;
吉JT2145,出租车驾驶员主动揽客,罚款200元,信誉考核扣5分;
吉JD80877,出租车驾驶员主动揽客,罚款200元,信誉考核扣5分;
吉JT3262,出租车驾驶员主动揽客,罚款200元,信誉考核扣5分;
吉JT3738,出租车驾驶员主动揽客,罚款200元,信誉考核扣5分;
吉JT1040,出租车驾驶员主动揽客,罚款200元,信誉考核扣5分;
吉JD20123,出租车驾驶员主动揽客,罚款200元,信誉考核扣5分;
吉JT0941,出租车驾驶员主动揽客,罚款200元,信誉考核扣5分;
吉JD10988,出租车驾驶员主动揽客,罚款200元,信誉考核扣5分;
吉JT2125,出租车驾驶员主动揽客,罚款200元,信誉考核扣5分;
吉JT0100,出租车驾驶员主动揽客,罚款200元,信誉考核扣5分;
吉JSB3**,未取得相应城市公共客运许可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罚款5000元。
吉JJJ3**,未取得相应城市公共客运许可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罚款5000元。
吉JFH6**,未取得相应城市公共客运许可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罚款5000元。
吉JGV7**,未取得相应城市公共客运许可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罚款7000元。
吉JD166**,未取得相应城市公共客运许可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罚款5000元。
吉J8A5**,未取得相应城市公共客运许可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罚款5000元。
吉J750**,未取得相应城市公共客运许可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罚款5000元。
吉ADF57**,未取得相应城市公共客运许可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罚款5000元。
吉JGV7**,未取得相应城市公共客运许可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罚款5000元。
吉J5H3**,未取得相应城市公共客运许可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罚款5000元。
吉JM83**,未取得相应城市公共客运许可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罚款5000元。
吉JCZ5**,未取得相应城市公共客运许可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罚款5000元。
吉JSP4**,未取得相应城市公共客运许可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罚款5000元。
吉JDZ5**,未取得相应城市公共客运许可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罚款10000元。
吉JGD8**,未取得相应城市公共客运许可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罚款10000元。
吉A13W**,未取得相应城市公共客运许可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罚款10000元。
吉JW33**,未取得相应城市公共客运许可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罚款1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