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分夺秒”抢黄灯?下一秒...

政务   2024-10-08 21:00   浙江  

9月14日14时40分许

温州公安交警四大队六中队

接到报警称

在瓯海区中心路上

发生一起大货车和轿车相撞事故

交警立即赶往现场处置

只见一辆红色轿车车头受损

大货车停靠在车道右侧

两车不同程度受损

路口人行道上的红绿灯受损

两名驾驶员受伤

经调查了解

红色轿车驾驶员吴某

行驶至路口直行时

侥幸“抢黄灯”

大货车驾驶员耿某

起步未减速观察路口情况

最终红色驾驶员吴某

因驾驶机动车

不按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

负事故主要责任

货车驾驶员耿某

未确保安全负次要责任


温州公安交警温馨提醒

广大驾驶员

宁等三分钟,不抢一秒钟

车辆、行人

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通行


监制:谢奇峰

三审:王田维

二审:樊   炜

一审/编辑:赖洁茹

供稿单位:温州公安交警四大队

如有侵权请及时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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