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系列旨在汇总中基协私募基金咨询自助查询系统相关问题,每篇文章将对20个问题进行梳理介绍,欢迎朋友们关注。
本篇为第十四篇,感谢朋友们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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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261:开放式私募投资基金可设置为结构化产品吗?
问题262:什么是结构化基金产品?
问题263:私募基金管理人可以对不同份额类别的投资者收取不同的业绩报酬吗?
问题264:对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含FOF)业绩报酬的要求?
问题266:管理费是否可以不从基金中计提,直接向LP收取?
问题267:管理人能否不收取基金的管理费?
问题268:投资者在私募基金存续期开放日申购/赎回私募基金份额的要求?
问题269:私募股权基金认购结束基金成立到备案完成前这段时间是否可以临时开放申购/赎回?
问题270: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含创业投资基金)和私募资产配置基金运作方式的要求?
问题271: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设置临时开放日的,投资者要求申购,是否可以利用临时开放日继续申购?
问题272:对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方式的要求?可以设临时开放日吗?
问题273:基金合同需明示哪些基金信息?
问题274:早期成立的私募基金是否需要按照合同指引的要求实施?
问题275:契约型私募基金合同可否与《合同指引1号》不一致?
问题276:合同指引中列明的声明与承诺是一定要在基金合同中列明吗?可否出相关说明不承诺吗?
问题277:应当在什么时候签署私募基金合同?
问题278:优先级份额投资者与劣后级份额投资者如何满足利益共享、风险共担、风险与收益相匹配的原则?
问题279:对分级基金的杠杆倍数要求?
问题280:除管理人以外,其他普通合伙人可以收取费用吗?
问题261:开放式私募投资基金可设置为结构化产品吗?
问题262:什么是结构化基金产品?
问题263:私募基金管理人可以对不同份额类别的投资者收取不同的业绩报酬吗?
问题264:对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含FOF)业绩报酬的要求?
答案:根据《备案指引第1号》第十九条的规定,业绩报酬提取应当与私募证券基金的存续期限、收益分配和投资运作特征相匹配,单只私募证券基金只能采取一种业绩报酬提取方法,保证公平对待投资者。业绩报酬提取比例不得超过业绩报酬计提基准以上投资收益的60%。
私募证券基金连续两次计提业绩报酬的间隔期不应短于6个月。在投资者赎回基金份额时或者在私募证券基金清算时计提业绩报酬的,可以不受前述间隔期的限制。鼓励私募基金管理人在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期间不计提业绩报酬,以投资者赎回份额或者基金清算时的净值为基准计提业绩报酬。
私募基金管理人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计提比例、计提时点、计提频率和计提方法对基金业绩超出计提基准的计提业绩报酬的,应当以投资者取得正收益为前提,但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除外:(一)以获取基于指数的超额收益为目标,将业绩报酬计提基准设置为某个指数,并采用紧盯该指数的投资策略;(二)仅在投资者赎回或者基金清算时计提业绩报酬;(三)在募集推介材料及基金合同的醒目位置明确提示投资者可能会在亏损的情况下计提业绩报酬。
问题265:基金业绩报酬是指什么?
问题266:管理费是否可以不从基金中计提,直接向LP收取?
问题267:管理人能否不收取基金的管理费?
问题268:投资者在私募基金存续期开放日申购/赎回私募基金份额的要求?
问题269:私募股权基金认购结束基金成立到备案完成前这段时间是否可以临时开放申购/赎回?
答案:根据《登记备案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私募股权基金备案完成后,投资者不得赎回或者退出。应当封闭运作的时间节点是“备案完成后”,备案完成前可正常认/申购(认缴)和赎回(退出)。
问题270: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含创业投资基金)和私募资产配置基金运作方式的要求?
问题271: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设置临时开放日的,投资者要求申购,是否可以利用临时开放日继续申购?
问题272:对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方式的要求?可以设临时开放日吗?
问题273:基金合同需明示哪些基金信息?
问题274:早期成立的私募基金是否需要按照合同指引的要求实施?
问题275:契约型私募基金合同可否与《合同指引1号》不一致?
答案:在不违反《基金法》、《私募管理办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基金合同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约定本指引规定内容之外的事项。合同指引某些具体要求对当事人确不适用的,当事人可对相应内容做出合理调整和变动,但管理人应在《风险揭示书》中向投资者进行特别揭示,并在向协会备案时出具书面说明。
问题276:合同指引中列明的声明与承诺是一定要在基金合同中列明吗?可否出相关说明不承诺吗?
答案:根据《合同指引》第十条,应当按照《合同指引》的规定订明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托管人及私募基金投资者的声明与承诺,并用加粗字体在合同中列明。
问题277:应当在什么时候签署私募基金合同?
答案:根据《募集行为办法》第二十九条,各方应当在完成合格投资者确认程序后签署私募基金合同。合格投资者确认程序详见《募集行为办法》第五章。
问题278:优先级份额投资者与劣后级份额投资者如何满足利益共享、风险共担、风险与收益相匹配的原则?
问题279:对分级基金的杠杆倍数要求?
问题280:除管理人以外,其他普通合伙人可以收取费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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