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有人被罚了!诸暨全市严查!

民生   2025-01-21 20:30   浙江  


前天晚上

诸暨市公安局浣东派出所

依法查处一起

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案件

并对当事人给予了行政处罚



前天晚上9点左右,浣东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在“双禁”区域内日常巡查中发现高湖区域燕尾山附近有人燃放烟花爆竹,工作人员立即前往现场制止了当事人的违规行为,浣东派出所值班民警也迅速赶到了现场。


经询问得知,当事人吕某为图喜庆,在禁放区域燃放烟花,民警对吕某违规燃放烟花的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对其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为加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预防大气、噪声等环境污染,改善城市环境,维护公共安全,我市于2024年10月24日发布了《关于调整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并于2024年11月1日起执行。


浣东派出所民警王裕崴介绍:“高湖部分区域今年被列入烟花爆竹禁售禁燃区,一旦发现有违规行为,公安机关将联合多部门依法处置,一般情况处100—500元罚款;春节将至,在这里提醒广大市民,不要在‘双禁’区域燃放烟花爆竹。”


再次提醒



据了解,从去年12月中旬开始,市公安局浣东派出所、综合行政执法局浣东执法中队联合不间断开展巡查,加大执法检查力度。


一旦发现有违规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进行查处,一般情况处100—500元罚款。


据悉,今年调整后的“双禁”范围为:东至诸永高速—白马墩路—东三环路,南至市南路—诸齐线—南三环路(包括祥生江南里),西至三都路—新兴路及延长线—沪昆高速(包括华海家园、明联小区、民生花园),北至大侣路



· 大家都在看 ·


这个春节
有非遗更对味!
▼▼▼

—— end ——

特约记者唐祥

编辑丨李佐伊


为什么我的眼里常含泪水
因为我对这土地爱得深沉

诸暨西施眼
掌握新鲜资讯,深度触摸诸暨。诸暨西施眼是由诸暨日报爱诸暨、诸暨市广播电视台视听诸暨、诸暨之声三大平台强强整合,诸暨市融媒体中心倾力打造的权威平台,兼具手机电视、掌上阅报、听广播、在线缴费等功能。诸暨西施眼愿与你一路相随,迎接璀璨每一天!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