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7日,辽宁省交通运输厅
防汛办公室印发
《关于切实做好第3号台风“格美”
防御工作的紧急通知》
要全面做好“三管三应三落实三提升”工作,结合各领域特点和工作实际,进一步加强工作的管理、 管控、管制;
做到应停尽停、应关尽关、应撤尽撤;责任要落实到省、市、县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落实到线路、枢纽、厂站, 落实到企业、班组、人员;
推动规划建设能力提升、管理养护能力提升、科技创新能力提升。
道路运输领域,要加强“两客一危”车辆和重载货车的安全监管。城市交通领域,城市交通领域,沈阳、大连等开通轨道交通的城市,要强化车辆、信号、供电等设施设备隐患排查,严格按照修程修制开展维修保养工作,及时排除安全风险。
工程建设领域,驻地设置在地质灾害或山洪、泥石流易发区域的,要开展灾害危险性评估,指定专人监测灾害风险,并落实 相关防护措施,设立可靠的逃生通道和避险平台等设施。 港口领域,要加强港口码头设备设施安全监管。加强排查重点区域、大型设备。码头必要时停止现场一切旅客、车辆等作业活动,船舶移至锚地避风,现场旅客、车辆全部疏散转移至安全区域。
转自:辽宁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