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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   2025-02-07 11:14   浙江  

日前

国家药监局发布

关于13批次药品不符合规定的通告




不合格样品具体为:


1.标示为石家庄格瑞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3批次阿昔洛韦滴眼液,不符合规定项目为可见异物。



2.标示为通化仁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尼可地尔片,不符合规定项目为含量测定。



3.标示为湖南一格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2批次注射用胸腺肽,不符合规定项目为活力测定。



4.标示为丹东医创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1批次注射用炎琥宁,不符合规定项目为有关物质。



5.标示为安国市久旺药业有限公司、江西齐仁堂中药饮片有限公司、四川沱江源药业有限公司、四川天植中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4批次防,不符合规定项目为水分。


6.标示为安徽康和中药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红花,不符合规定项目为酸性红73、柠檬黄、胭脂红、日落黄。



7.标示为安国市荣华本草中药材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合欢花,不符合规定项目为杂质。




对上述不符合规定药品,药品监管部门已要求相关企业和单位采取暂停销售使用、召回等风险控制措施,对不符合规定原因开展调查并切实进行整改。国家药监局要求相关省级药品监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组织对上述企业和单位存在的涉嫌违法行为立案调查,并按规定公开查处结果。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一审:芸芸

二审:雯雯

三审:蒙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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