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督促引导广大党员、公职人员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树牢纪法意识,规范日常行为,维护社会良好秩序,永平县纪委监委采取“先曝光、后核查、再处理”的方式,对公安机关移送的辖区范围内党员、公职人员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进行通报曝光。现将2名党员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通报如下:
孙稳权,中共党员,永平县北斗乡上寨村下麻地河党支部党员,2025年1月21日21时49分因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刘志锋,中共党员,永平县水泄乡青年人才党支部党员,2025年1月22日23时03分因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提供线索,予以监督。
中共永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永平县监察委员会
2025年1月23日
为督促引导广大党员、公职人员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树牢纪法意识,规范日常行为,维护社会良好秩序,漾濞县纪委监委采取“先曝光、后核查、再处理”的方式,对公安机关移送的辖区范围内党员、公职人员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进行通报曝光。
现将1名党员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通报如下:
苏榆涵,中共党员,漾濞县腾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职工,2025年1月12日21时0分,因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提供线索,予以监督。
中共漾濞彝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漾濞彝族自治县监察委员会
2025年1月23日
信息来源: 永平清风 漾濞清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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