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国庆节假期即将到来
为保障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畅通
儋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发布国庆假期出行提示
提醒广大群众出行前
合理规划路线
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
安全文明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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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假安排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4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要求,2024年国庆放假安排通知如下:10月1日至10月7日放假调休,共7天。9月29日(星期日)、10月12日(星期六)上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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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气预报
天气预报显示,国庆节期间天气为晴和小雨。请广大驾驶人出行前关注天气变化和路况信息,长途行车易疲劳,要合理安排出行时间,注意行车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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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流量预判
今年国庆长假广大群众旅游度假、探亲访友等出行预计需求旺盛,国省道车流将明显增长,预计9月30日下午16时-22时将迎来出城高峰,10月7日下午15时-22时将迎来返城高峰。
交警提示:错开车流高峰时段出行,随时掌握天气和路况,避免在高峰时段出行,灵活选择出行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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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拥堵路段
城区堵点路段:那大城区人民中路、解放北路、怡心花园十字路口、荣兴酒店十字路口、云月路和人民西路十字路口、文化北路、迎宾大道与宝岛路、省道S308美洋线三岔路口;
白马井滨海新区堵点路段:滨海大道、通海路、观海路;
洋浦经济开发区堵点路段:开源大道与横四路交叉口、开源大道与弘洋路交叉口、安泰小区旁十字路口;
国省道堵点路段:省道美洋线西联十字路口、东成十字路口,225国道两院路段;
景区堵点路段:兰洋莲花寺、东坡书院、八一石花水洞、海花岛、儋州云舍松涛·海南中国村、环岛旅游公路峨蔓、光村路段、洋浦千年古盐田景区进出口等;
高速公路路段:万洋高速儋州互通、G98高速马井立交。由于期间车流量增多,为了避免拥堵,各位驾驶员可以选择万洋高速出入那大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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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绕行路线
省道S308美洋线正在施工,国庆假期期间车流量剧增,在此儋州公安交警给出一下推荐绕行路线,请广大驾驶人选择合适路线通行,避免长时间拥堵。
(一)国庆返程车流量增多,从那大前往东成、光村、木棠、洋浦方向的驾驶人,建议从万洋高速公路绕行,避免长时间等待;
路线推荐:
中兴大街→云月路→儋州枢纽互通(洋浦方向)
人民中路→人民西路→儋州枢纽互通(洋浦方向)
(二)从那大出城需经省道S308美洋线的驾驶人,建议导航至前进路,从前进路驶向省道S308美洋线;
路线推荐:
迎宾大道→宝岛路→徳义路→国盛西路→前进路(四中方向)→省道S308美洋线
宝岛路→龙门路→伏波中路→前进路(四中方向)→省道S308美洋线
(三)从那大前往海口方向的驾驶人,建议从中兴大街前往国道G225临高方向绕行,避免长时间拥堵。
路线推荐:
中兴大街→G225国道(和庆方向)→和庆
迎宾大道→G225国道(和庆方向)→和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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儋州公安交警提醒
(一)海南环岛旅游公路儋州段全长约118.7公里,沿途拥有绝美的海滩、罕见的火山岩景观以及颇具儋洋风情的地域风物。请广大游客在自驾的路上,注意交通安全,遇到拥堵时,请有序通行,不分心驾驶,请勿随意在公路两旁停车,如若停车请驶至旅游公路指定停车场;
(二)自驾车辆出行,应提前规划路线、检查车况,预备并将三角牌、灭火器等应急设备放置易取用位置,了解天气、路况、充电桩等信息,尽量避开深夜、午间、凌晨等易疲劳时段和雨雾天气出行;
(三)行经农村道路,要降低车速,遇狭窄路段不要强行超车、强行会车,途经村镇、集市,要注意礼让行人;
(四)行经交叉路口,要遵守交通信号指示,遇没有交通信号的路口,要注意减速慢行、按规定让行;
(五)雨雾天出行,要严格遵守“降速、控距、亮尾”,通过急弯陡坡路段,要提前降低车速,不急打方向、急踩刹车,防止车辆失控侧翻;
(六)行经高速公路,要保持安全车距,行经拥堵、缓行路段,不要随意穿插,切勿占用应急车道,如果发生交通事故,牢记“车靠边、人撤离、即报警”,避免发生二次事故;
(七)国庆假期期间,儋州公安交警持续严查酒驾醉驾、超员超载、违法载人等突出交通违法,请相互提醒,切莫心存侥幸。车辆租赁业者要加强租车人信息审核,严禁将机动车出租给无证驾驶的未成年人;
(八)乘坐客运车辆出行,要选择正规营运客车,乘车时务必全程系好安全带,不要乘坐站外拉客拼团“黑车”特别是6至9座面包车,坚决抵制乘坐超员客车、农用车、拼装三轮车,发现违法行为主动举报,儋州公安交警将严厉打击。
(九)国庆假期旅途中,如若发生轻微交通事故,如剐蹭等,可以打开手机“交管12123”APP,现场使用线上视频快速处理,快速驶离现场,避免造成交通拥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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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微违法免罚措施
为提升广大游客来儋旅游体验,2024年国庆节长假期间,儋州公安交警将对外地不熟悉路况的车辆采取首次、轻微交通违法不予处罚的措施,让广大游客更加愉快、暖心地享受假期。
一、未按规定临时停车,未引起交通拥堵或交通事故,经提醒立即驶离的,不予处罚。
二、对小型汽车违法停车、超速未达20%等轻微违法,属半年内首次违法的,处理时予以警告,不罚款。
三、未随车携带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行驶证,经核实确有有效证件的,不予处罚。
四、机动车喷涂、粘贴标识或车身广告,未影响其他车辆行驶的,不予处罚。
五、对外地小型机动车,因不熟悉道路情况违反禁令标志、不按导向车道行驶等轻微违法,未引起交通拥堵或交通事故的,不予处罚。
来源:儋州公安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