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盟医疗招聘陆续发布中!部分有编制!

文摘   2024-11-17 18:11   内蒙古  

 


附件1.招聘岗位表.xlsx

附件2.报名登记表.xlsx

附件3.诚信承诺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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镶黄旗2025年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简章

  为确保镶黄旗2025年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关于启动2025年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规定,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计划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16名(事业编制)。具体招聘岗位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限户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4.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及以下(19831118日(不含)至20061118日(含)期间出生人员)。对苏木乡镇卫生院已聘用工作满5年且能够胜任专业技术岗位或取得中、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19781118日(不含)之后出生人员)。

      7.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及其他条件。报考临床医师、蒙医医师岗位人员,学历条件还须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国卫医发〔201411号)。

     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学历、学位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取得时间和规培期内人员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或结业考试通过)时间截止到20241231日,应聘人员其他各项资格条件取得时间截止到报名开始日之前。

    (二)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学生(不含20241231日前毕业的高校毕业生)。

      2.正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期内人员(不含20241231日前通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试的人员)。

      3.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锡林郭勒盟在编在岗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8.应聘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20241118日至1122(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镶黄旗卫生健康委员会204办公室。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同时进行资格审核。应聘人员因特殊原因,不能到现场报名的,可拨打联系电话:0479-6409652,采取邮箱报名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箱号:1497404682@qq.com)。

      4.报名时需提交的证件材料如下:

    (1)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蓝底照片2张;

    (2)《报名登记表》一份(附件2);

    (3)《诚信承诺书》一份(附件3);

    (4)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2024年国内应届毕业生未拿到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加盖学院<>、校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证明原件(明确所学专业、入学年月和预计毕业时间)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一份;海外高校2024年毕业生未拿到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7)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一份(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一份(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8)取得医学类资格证书或职称证书的,须提供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每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应聘人员报名资格审核通过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按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附件2)信息。在填写学习经历一栏时,应聘人员须完整填写本人就读专科、本科和研究生的学习经历(填写就读起止年月,所读学校、院系、专业);在填写工作经历一栏时,应聘人员须完整填写工作经历(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的主要工作)和未就业经历(起止年月,待业)。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在校就读期间参与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6.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简章,仔细对照个人是否符合应聘条件,并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和不完整的,将取消其应聘资格。

      7.本次招聘不收取报考费,资格审核通过,即为报名成功。

温馨提示:应聘人员应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通讯工具的畅通,确保能够及时联系,通知相关事项,如因电话关机或停机等原因无法联系的,责任自负。

     (考试

      1.考试采取笔试方式进行,笔试满分100分,笔试成绩保留2位小数。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划定考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50分。应聘人员考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2.考试地点设在镶黄旗新宝拉格镇,考试时间及考场地址详见准考证。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应聘人员凭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四证之一)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3.考试科目:鼠疫检验员岗位考试科目为《动物科学专业知识测试》;临床医师岗位考试科目为《临床医学专业知识测试》;蒙医医师岗位考试科目为《蒙医学专业知识测试》;检验技师岗位考试科目为《医学检验专业知识测试》;蒙药师岗位考试科目为《蒙药学专业知识测试》;护士岗位考试科目为《护理学专业知识测试》。

      4.蒙医医师岗位、蒙药师岗位笔试提供蒙古语言文字试卷,应聘人员须用蒙古语言文字作答。其他岗位笔试提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应聘人员须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同一试卷用两种或两种以上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对不按规定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5.政策加分。对于蒙古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达斡尔族应聘人员,在笔试成绩上加1.25分。应聘人员因弄虚作假或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的,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因个人错填、漏填民族信息没有加分的,不再进行加分。

      6.考试成绩计算方法

    考试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

      7.本次招聘考试后各环节出现缺额的,在印发聘用文件之前,可依次等额递补。

      8.对无人报名或考试后形成的空缺岗位,可从符合调剂招聘条件人员(符合调剂招聘岗位应聘条件,笔试试卷相同,考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且未进入体检环节中,按照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双向选择的原则进行调剂招聘。

     (三)体检

      1.从每个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及以上人员中,按照考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和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同一岗位进入体检环节人员最后一名考试成绩出现并列并超出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采取加试方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

      2.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进行。应聘人员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应聘人员需要进行复检的,应在接到体检机构通知后及时进行复检。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3.体检医生与被体检应聘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体检医生和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四)考察

      1.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复审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条件。应聘人员应在指定日期内提交考察工作所需的相关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2.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是否牢记三个离不开、切实增强五个认同等政治要求,坚决把政治上不合格的挡在门外。考察一般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进行。

     (五)公示与聘用

      1.将考察合格人员在“健康镶黄旗”微信公众号上公示。公示期间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有反映问题人员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公示期满后,办理聘用手续。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间或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并解除聘用合同。

      3.最低服务年限5,聘用人员须在招聘单位完成最低服务年限(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得转任到上级、参加公务员录用考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等。考生单方违约的,将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档案库。招聘单位在聘用人员的《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审批表》、《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中注明最低服务年限。

      4.对聘用文件印发后无正当理由放弃或不履行最低工作服务年限的,将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5.拟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应聘人员在本次公开招聘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前被其他单位聘用且未满试用期的(列编招聘,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下发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或在公务员招考中被新录用的(以录用主管机关下发录用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

    (22024年应届毕业生未在202412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海外高校2024年毕业生未在20241231日前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

    (3)规培期内人员未在20241231日前通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试的。

    (4)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成为在读全日制学生的。

    (5)试用期间或期满考核不合格的。

    (6)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到招聘单位报到的。

    (7)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

    四、纪律监督

     (一)本次招聘工作受旗纪委监委派驻住建局纪检监察组和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监督。

    (二)本次招聘违纪违规行为认定与处理,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执行。

    (三)本次招聘岗位回避和履职回避,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

    五、其他事项

    (一)为强化应聘人员的诚信意识,杜绝替考、舞弊等违纪行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公平、公正进行,建立应聘人员诚信档案。

    (二)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应聘人员与报考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相应资格。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复习范围和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咨询电话:0479-6225912(旗卫生健康委员会)

    监督电话:19214793169 (旗纪委监委派驻住建局纪检监察组)

                    0479-6221950(旗纪委监委派驻人社局纪检监察组)


附件:附件1.招聘岗位表.xlsx 

          附件2.报名登记表.xlsx 

          附件3.诚信承诺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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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镶黄旗2025年公开招聘医疗卫生

                  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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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拉盖管理区2025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简章

为确保乌拉盖管理区2025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关于启动2025年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计划

本次乌拉盖管理区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6名,其中:人民医院2名、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名、贺斯格乌拉卫生院2名。招聘岗位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限户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4.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81111日(不含)至20061111日(含)期间出生;对苏木乡镇卫生院已聘用工作满5年且能够胜任专业技术岗位或取得中、高级职称的专业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19831111日(不含)之后出生);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及其他条件。报考临床医师、麻醉师、公卫医师岗位人员,学历条件还须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国卫医发〔201411号)。

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学历、学位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取得时间和规培期内人员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或结业考试通过)时间截止到20241231日,应聘人员其他各项资格条件取得时间截止到报名开始日之前。

(二)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学生(不含20241231日前毕业的高校毕业生

2.正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期内人员(不含20241231日前通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试的人员

3.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锡林郭勒盟在编在岗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8.应聘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核。

1.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同进行资格审核。

2.报名时间:20241111日至1115(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3.报名地点:乌拉盖管理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综合办公室(一),联系电话:0479-3353016

4.报名时需提交的证件材料如下:

1)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蓝底照片2张;

2)《报名登记表》一份(附件2);

3)《诚信承诺书》一份(附件3);

4)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2024年国内应届毕业生未拿到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加盖学院<>、校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证明原件(明确所学专业、入学年月和预计毕业时间)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一份;海外高校2024年毕业生未拿到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7)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一份(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一份(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8)取得医学类资格证书或职称证书的,须提供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9)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员属于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的,须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应聘的证明;属于企业职工并签有劳动合同的,须提交本人所在企业以及主管部门同意应聘的证明。应聘人员故意隐瞒工作经历,不提交同意应聘证明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5.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每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应聘人员报名资格审核通过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按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附件2)信息。在填写学习经历一栏时,应聘人员须完整填写本人就读专科、本科和研究生的学习经历(填写就读起止年月,所读学校、院系、专业);在填写工作经历一栏时,应聘人员须完整填写工作经历(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的主要工作)和未就业经历(起止年月,待业)。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在校就读期间参与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6.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简章,仔细对照个人是否符合应聘条件,并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和不完整而影响报名或聘用资格的,责任自负。

7.本次招聘不收取报考费,资格审核通过,即为报名成功。

温馨提示:应聘人员应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通讯工具的畅通,确保能够及时联系,通知相关事项,如因电话关机或停机等原因无法联系的,责任自负。

(二)考试。

1.考试采取笔试方式进行,不设开考比例,划定笔试总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45分。笔试总成绩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2.笔试考点设在乌拉盖管理区巴音胡硕镇,笔试时间及考场地址详见准考证。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应聘人员凭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四证之一)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3.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笔试成绩保留2位小数。临床医师岗位笔试科目为《临床医学专业知识测试》;麻醉师岗位笔试科目为《麻醉学专业知识测试》;公卫医师岗位笔试科目为《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专业知识测试》;检验技师岗位笔试科目为《医学检验专业知识测试》。

笔试提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应聘人员须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同一试卷用两种或两种以上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对不按规定语言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4.政策加分。对于蒙古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达斡尔族应聘人员,在笔试成绩上加1.25分。应聘人员因弄虚作假或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的,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因个人错填、漏填民族信息没有加分的,不再进行加分。

5.笔试总成绩计算方法: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

6.应聘人员笔试总成绩在健康乌拉盖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7.本次招聘笔试后各环节出现缺额的,在印发聘用文件之前,可依次等额递补。

8.对无人报名或笔试后形成的空缺岗位,可从符合调剂招聘条件人员(符合调剂招聘岗位应聘条件,笔试试卷相同,笔试总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且未进入体检环节中,按照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双向选择的原则进行调剂招聘。

(三)体检

1.从每个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总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及以上人员中,按照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和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同一岗位进入体检环节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并超出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采取加试方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

2.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进行。应聘人员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应聘人员需要进行复检的,应在接到体检机构通知后及时进行复检。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3.体检医生与被体检应聘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体检医生和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四)考察。

1.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具体组织实施。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一般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

2.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是否牢记三个离不开、切实增强五个认同等政治要求,坚决把政治上不合格的挡在门外。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被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进行,根据需要也可以进行延伸考察等,广泛深入地了解情况,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

3.进入考察环节的应聘人员应在指定日期内提交考察工作所需的相关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公示与聘用

1.考察合格人员进入公示环节。公示期间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有反映问题人员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公示期满后,办理聘用手续。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12个月;非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延长至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3.最低服务年限5,聘用人员须在招聘单位完成最低服务年限(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得转任到上级、参加公务员录用考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等。考生单方违约的,将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档案库。招聘单位在聘用人员的《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审批表》、《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中注明最低服务年限。

4.对聘用文件印发后无正当理由放弃或不履行最低工作服务年限的,将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5.拟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应聘人员在本次公开招聘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前被其他单位聘用且未满试用期的(列编招聘,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下发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或在公务员招考中被新录用的(以录用主管机关下发录用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

22024年应届毕业生未在202412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海外高校2024年毕业生未在20241231日前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

3)规培期内人员未在20241231日前通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试的。

4)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成为在读全日制学生的。

5)试用期间或期满考核不合格的。

6)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到招聘单位报到的。

7)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

四、纪律监督

(一)本次招聘工作由管理区纪委监委和管理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全程监督。

(二)本次招聘违纪违规行为认定与处理,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执行。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凡按照规定需要回避人员必须回避。

1.岗位回避。应聘人员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等关系的,不得报考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应聘从事该单位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

2.履职回避。工作人员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人员利害关系的,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履行职责的,应当回避。

五、其他事项

(一)为强化应聘人员的诚信意识,杜绝替考、舞弊等违纪行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公平、公正进行,建立应聘人员诚信档案。

(二)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应聘人员与报考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相应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已聘用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复习范围和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咨询电话0479-3353016乌拉盖管理区卫健委)

                  0479-3351238乌拉盖管理区人社局)

监督电话:0479-3350718乌拉盖管理区纪委监委)
附件:1.招聘岗位表

           2.报名登记表

           3.诚信承诺书

乌拉盖管理区2025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
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2024117

扫码回复:锡盟医疗下载岗位表

原文链接:

https://mp.weixin.qq.com/s/s68-2rOvyApwqAGLVKa8yw

【招39人】苏尼特右旗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11月14日报名

(公告暂时撤销,后期新发布)

为了满足苏尼特右旗总医院工作需要,进一步优化医院人才架构,加强医院人员队伍建设,促进医院持续健康发展及紧密型医共体建设,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内人社发( [2022]2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2024年苏尼特右旗总医院计划通过第三方机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根据工作需要,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财务等工作人员共计39

具体详见《苏尼特右旗人民医院(苏尼特右旗总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
表》(以下简称《岗位表》(附件1))。                                    
  扫码获取岗位表
         
三、报名资格条件

(一)报名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道德素质,无违法犯罪记录;

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及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服从岗位分配;

5.报考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与《岗位表》要求的一致,且取得相应岗位所需执业资格证书;

6.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报名人员须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岗位表》中对学历学位另做要求的,以《岗位表》为准)。双学位人员以第一学位为准,国外院校毕业学科专业须与公布学科专业相同或相近;

8.报名人员学历、学位、资格证(含合格成绩单)、规范化培训合格证(含合格成绩单)等其他证明材料的取得时间要求为报名开始之日前;

9.年龄条件:要求在18周岁及以上(2006年1110日(含)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9年1110日(含)以后出生)。医师类、药师类、技师类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1984年1110日(含)以后出生);

10.应聘人员资格条件及证书取得时间截止到报名开始日之前。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

2.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人员,因违法违纪正在调查处理的人员以及其他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人员;

4.在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7.招考岗位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按照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采取线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址:http://115.28.96.217:8072/zwwsbm/webRegister/index.aspx?examsort=43不支持手机、移动终端登陆网站报名。

2.《岗位表》中所要求的专业类别或专业等,主要参考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设置。报名人员在报名时应如实填写本人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同时要如实填写相应学位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对现行专业目录中未能完全涵盖的一些高校自设专业、新兴学科、国外教育学科等,报名人员也要如实填写,以便资格审查人员初步判断是否符合岗位的专业要求。

报名时间:2024年11月14日8:30至11月18日17:00,

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11月14日8:30至11月19日12:00

3.每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且必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卡、护照)报名,报名与参加笔试、面试时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4.报名时,应聘人员须先在报名网站上签署《考生诚信承诺书》,然后按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相关信息,并附上传本人近期正面2寸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5.应聘人员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学习经历和工作简历,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对不按要求填写或时间有断开的,将不予审核通过。

学习经历:填写本人就读大学专科、本科或研究生学习经历,包含起止年月,所读学校、院系、专业(须如实按照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填写);

工作经历:须完整填写到报名开始之日工作经历,包含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的主要工作。未就业期间的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并注明“待业”、全日制专科、本科、研究生在校就读期间参与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6.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简章和岗位招聘条件,报考人员须对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对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情节严重的,将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7.应聘人员的报名序号是确认报名成功,打印准考证号和查询成绩的重要信息,请报考人员务必牢记。

8.应聘人员要保持报名时所填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和有关事宜。如因考生电话关机或停机等导致无法联系的,责任应聘人员自负。

9.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

特别提醒:姓名和身份证号提交后将无法修改,其他信息在资格审查通过后也将无法修改。因考生个人原因导致填报信息错误,如在填写所学专业一栏时未按照毕业证完整正确填写,导致资格复审未通过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工作在网上进行,时间:2024年11月14日8:30至11月19日12:00。

2.资格初审意见在应聘人员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1日内作出,对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审核通过;对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简要说明理由退回,应聘人员根据“退回”,修改信息或更改应聘岗位,并在规定时间内重新提交。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通过之前,可自行修改信息。对未完整填写个人资料或未上传照片导致无法资格初审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3.应聘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应及时登陆报名网站查询初审结果,初审通过的,不能在该报其他岗位。

4.《岗位表》中涉及的有关学历、学科、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三)笔试

1.考试采取笔试方式进行。不设开考比例。

2.笔试考点设在苏尼特右旗,笔试时间为:2024年11月24日,具体笔试时间、考场地址详见准考证。

3.请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于11月22日9:00-11月23日17:30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4.应聘人员凭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或护照(四证之一)和《准考证》并携带黑色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和橡皮等文具参加笔试。

5.笔试科目为《综合素质测评》,笔试部分主要考察考生的基础知识和综合能力等内容。笔试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6.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提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对不按规定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7.笔试结束后,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将在“苏尼特右旗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平台上公布。

8.本次招聘笔试后各环节出现缺额的,依次进行递补。每个环节仅递补2次。

(四)资格复审

1.按照每个职位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1:3的比例(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考生人数之比)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对同一岗位末位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范围)。达不到1:3(岗位计划数与资格复审通过人数)比例的岗位,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

2.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关注在“苏尼特右旗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平台

3.携带材料:《报名登记表》2份(登录报名网站打印)、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所有学历阶段毕业证、学位证、执业资格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它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所有进入资格复审的报名人员需登录学信网www.chsi.com.cn下载打印所有学历阶段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位认证报告》。

4.报考人员,取得医学类资格证书或职称证书的,须提供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员属于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的,须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应聘的证明;属于企业职工并签有劳动合同的,须提交本人所在企业以及主管部门同意应聘的证明。应聘人员故意隐瞒工作经历,不提交同意应聘证明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6.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

7.资格复审后对达不到1:3 (岗位计划数与资格复审通过人数)比例的岗位,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

8.资格复审未通过者进行等额递补。报名人员务必在资格复审期间保持电话畅通,工作人员会电话通知递补人员。报名人员因电话沟通不畅、信息发送不回复等原因影响正常递补工作的,将视为自动放弃。报名人员按照要求携带相关材料,材料不齐全或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复审,将取消其面试资格。所有资格审核材料收取后不再退还。

(五)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方式及有关要求,在苏尼特右旗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平台上另行公告。

2.面试满分为 100分,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3.报考“蒙医”、“蒙护”岗位面试需使用蒙古语言作答,其他岗位岗位面试使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对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4.应聘人员凭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或护照(四证之一)和《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凡是在面试开考前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报名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5.面试成绩当场评定并公布,设立面试合格分数线,面试合格分数线设定60分,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

6.面试时报名人员不得穿着行业或特殊职业制服,不得佩戴有明显特殊标记的配饰。进入面试区域后,所有人员各类通讯工具(手机、智能手表、手环、无线电接收器等)全部上交。如有未上交通讯工具的报名人员,一经发现,一律按违纪处理,取消其面试资格。

7.面试当日,同一岗位面试人员在同一考官组并使用同一套试题。评委现场打分,当场公布成绩。

8.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x60%+面试成绩x40%

9.报名人员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在在“苏尼特右旗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平台上公布

(六)体检

1.从每个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及以上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和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同一岗位进入体检环节人员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并超出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采取加试方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

2.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进行。应聘人员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应聘人员需要进行复检的,应在接到体检机构通知后及时进行复检。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3.体检医生与被体检应聘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体检医生和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七)考察

1.体检通过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2.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等政治要求,坚决把政治上不合格的挡在门外。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被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进行,根据需要也可以进行延伸考察等,广泛深入地了解情况,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

3.应聘人员应在指定日期内提交考察工作所需的相关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八)公示和聘用

1.考察结束后,对拟聘用人员在苏尼特右旗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平台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公示期限为5天。公示期间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有反映问题人员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公示期满后,办理聘用手续。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间或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并解除聘用合同。

3.对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人员享受医院同工同酬待遇,中级以上职称晋升同步享受医院相关待遇。

4.拟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到招聘单位报到的。

(2)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

本次招聘信息均以网上发布为准,其它未尽事宜,以招聘方解释为准。

五、纪律监督

(一)本次招聘工作由苏尼特右旗卫生健康委员会、旗人民医院(苏尼特右旗总医院)党委、旗人民医院党总支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二)本次招聘违纪违规行为认定与处理,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执行。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六、其他事项

(一)招聘各环节出现缺额的,进行等额递补,同一岗位递补只进行一次。报名人员务必在招聘期间保持所提供预留电话的畅通。报名人员所填写的电话号码因电话沟通不畅、信息发送不回复等原因影响正常递补工作的,将视为自动放弃。

(二)为强化应聘人员的诚信意识,杜绝替考、舞弊等违纪行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公平、公正进行,建立应聘人员诚信档案。

(三)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应聘人员与报考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相应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已聘用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

(四)本次招聘不指定复习范围和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五)本次公开招聘公告中未尽事宜,将在报名网站及时发布,请报名人员随时关注。

(六)本公告由苏尼特右旗人民医院(苏尼特右旗总医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479-7213408(苏尼特右旗总医院)

监督电话:0479-7222654(苏尼特右旗卫生健康委员会)

报名技术支持:0479-8106287

咨询受理时间:工作日9:00-12:00 14:00-17:00

附件1《岗位表》


苏尼特右旗人民医院(苏尼特右旗总医院)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119 

扫码回复:锡盟医疗下载岗位表


正蓝旗2025年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简章

为确保正蓝2025年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关于启动2025年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计划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本次正蓝旗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30名(事业编制)。具体招聘岗位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限户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4.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及以下(19831118日(不含)至20061118日(含)期间出生人员)。对苏木乡镇卫生院已聘用工作满5年且能够胜任专业技术岗位或取得中、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19781118日(不含)之后出生人员)。

7.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及其他条件。报考临床医师、中医医师、影像医师岗位人员,学历条件还须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国卫医发201411)。

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学历、学位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取得时间和规培期内人员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或结业考试通过)时间截止到20241231日,应聘人员其他各项资格条件取得时间截止到报名开始日之前。

(二)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学生不含20241231日前毕业的高校毕业生)。

2.正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期内人员(不含20241231日前通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试的人员)。

3.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锡林郭勒盟在编在岗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8.应聘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20241118日至1121(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正蓝旗卫生健康委员会308办公室。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同时进行资格审核。应聘人员因特殊原因,不能到现场报名的,可拨打联系电话:0479—4224967,采取邮箱报名方式提交报名材料。

4.报名时需携带的证件材料如下:

1)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蓝底照片2张;

2)《报名登记表》一份(附件2);

3)《诚信承诺书》一份(附件3);

4)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2024年国内应届毕业生未拿到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加盖学院<系>、校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证明原件(明确所学专业、入学年月和预计毕业时间)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一份;海外高校2024年毕业生未拿到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7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一份(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8取得医学类资格证书或职称证书的,须提供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9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证及其他证明材料。

5.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每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应聘人员报名资格审核通过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按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附件2)信息。在填写学习经历一栏时,应聘人员须完整填写本人就读专科、本科和研究生的学习经历(填写就读起止年月,所读学校、院系、专业);在填写工作经历一栏时,应聘人员须完整填写工作经历(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的主要工作)和未就业经历(起止年月,待业)。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在校就读期间参与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6.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简章,仔细对照个人是否符合应聘条件,并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和不完整的,将取消其应聘资格。

7.本次招聘不收取报考费,资格审核通过,即为报名成功。

温馨提示应聘人员应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通讯工具的畅通,确保能够及时联系,通知相关事项,如因电话关机或停机等原因无法联系的,责任自负。

考试

1.考试采取笔试方式进行,笔试满分100分,笔试成绩保留2位小数。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划定考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50分。应聘人员考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2.笔试地点设在正蓝旗上都镇,笔试时间及考场地址详见准考证。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应聘人员凭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四证之一)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3.笔试科目:临床医师岗位笔试科目为《临床医学专业知识测试》;影像医师岗位笔试科目为《医学影像学专业知识测试》;中医医师岗位笔试科目为《中医学专业知识测试》;检验技师岗位笔试科目为《医学检验专业知识测试》;药师岗位笔试科目为《药学专业知识测试》;护士岗位笔试科目为《护理学专业知识测试》传染病监测防控人员岗位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测试》。

4.传染病监测防控人员岗位笔试提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和蒙古语言文字试卷,应聘人员选择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的须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选择蒙古语言文字试卷的须用蒙古语言文字作答,应聘人员报名时自行选择笔试试卷,一经确认,不得更改;其他岗位提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应聘人员须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对同一试卷用两种或两种以上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对于不按规定文字作答,按零分处理。

5.政策加分。对于蒙古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达斡尔族应聘人员,在笔试成绩上加1.25分。应聘人员因弄虚作假或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的,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因个人错填、漏填民族信息没有加分的,不再进行加分。
附件扫码回复:医疗岗位下载

6.考试成绩计算方法

考试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

7.本次招聘笔试后各环节出现缺额的,在印发聘用文件之前,可依次等额递补。

8.对无人报名或笔试后形成的空缺岗位,可从符合调剂招聘条件人员(符合调剂招聘岗位应聘条件,笔试试卷相同,考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且未进入体检环节)中,按照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双向选择的原则进行调剂招聘。

(三)体检

1.从每个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及以上人员中,按照考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和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同一岗位进入体检环节人员最后一名考试成绩出现并列并超出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采取加试方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

2.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进行。应聘人员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应聘人员需要进行复检的,应在接到体检机构通知后及时进行复检。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3.体检医生与被体检应聘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体检医生和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四)考察

1.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复审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条件。应聘人员应在指定日期内提交考察工作所需的相关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2.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是否牢记“三个离不开”、切实增强“五个认同”等政治要求,坚决把政治上不合格的挡在门外。考察一般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进行。

(五)公示与聘用

1.将考察合格人员在正蓝旗卫生健康委员会微信公众号上公示。公示期间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有反映问题人员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公示期满后,办理聘用手续。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间或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并解除聘用合同。

3.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聘用人员须在招聘单位完成最低服务年限(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得转任到上级、参加公务员录用考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等。考生单方违约的,将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档案库。招聘单位在聘用人员的《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审批表》、《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中注明最低服务年限。

4.对聘用文件印发后无正当理由放弃或不履行最低工作服务年限的,将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5.拟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应聘人员在本次公开招聘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前被其他单位聘用且未满试用期的(列编招聘,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下发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或在公务员招考中被新录用的(以录用主管机关下发录用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

22024年应届毕业生未在202412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海外高校2024年毕业生未在20241231日前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

3)规培期内人员未在20241231日前通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试的。

4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成为在读全日制学生的。

5)试用期间或期满考核不合格的。

6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到招聘单位报到的

7)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

、纪律监督
(一)本次招聘工作受正蓝旗纪委监委派驻民政局纪检监察组和正蓝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
(二)本次招聘违纪违规行为认定与处理,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执行。

(三)本次招聘岗位回避和履职回避,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

五、其他事项

(一)为强化应聘人员的诚信意识,杜绝替考、舞弊等违纪行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公平、公正进行,建立应聘人员诚信档案。

(二)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应聘人员与报考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相应资格。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复习范围和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咨询电话:0479—4224967(旗卫生健康委员会)
监督电话:0479—4230513(派驻纪检监察组)0479—4222184(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附件扫码回复:医疗岗位下载

附件1.招聘岗位表

附件2.报名登记表
附件3.诚信承诺书


                    正蓝旗2025年公开招聘医疗
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11月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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