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商共议 护航“走出去”企业海外利益

文摘   2024-12-23 17:43   江苏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加强涉外法治建设的战略部署,推动江苏省“走出去”企业海外利益保护机制建设,近日,南京海事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蕴带队赴江苏省律师协会进行座谈调研。江苏省律师协会副会长王小清主持座谈会。


“截至2023年底,我省建成23个海外法律服务中心,形成了北线覆盖哈萨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西线涵盖阿联酋等国,南线包括新加坡、柬埔寨、泰国等国,覆盖‘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全球法律服务网络,先后为230余家企业顺利落地境外投资项目提供了有力支持,接待企业法律咨询5600余次,参与涉外诉讼案件110余件,开展了20余项国别法律研究。”王小清介绍了江苏自2017年提出“海外中心”服务模式以来,在海外法律服务领域取得的显著成果,并指出当前海外法律服务中心在发展过程中面临的一系列挑战。


省驻外法律服务中心的相关负责同志分别介绍了柬埔寨、缅甸、德国、新加坡、埃塞俄比亚等中心的运营情况和人才培养情况。大家一致表示,希望南京海事法院能够在涉外纠纷解决方面,尤其是在涉外纠纷管辖、非条约国司法裁判承认和执行可能性等方面提供更多的司法指引,帮助“走出去”企业规避潜在法律风险。


王蕴表示,江苏省对外经济具备天然的区位优势和深厚的产业基础,尤其在船舶建造、外贸出口等领域,如何为江苏企业提供更精准更高效的司法服务,切实保障企业在海外经营中的合法权益是海事司法现阶段的重要任务。南京海事法院成立五年来,在海事海商案件审理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作为推进涉外法治建设的重要参与者,南京海事法院和省律协迫切需要在专业能力提升和人才培养机制方面加强沟通协作,携手推动我省“走出去”企业的权益保护,为江苏企业的国际化发展提供更加坚实的法律保障。


会上,南京海事法院就正在建设的涉外海事司法协同创新中心与省驻外法律服务中心加强域外法律资源共享,助力提升域外法查明效能方面与省律协进行了探讨。双方还就域外送达、域外委托公证认证的信息交流,涉外律师、法官“同堂培训”等方面合作展开了交流,并达成诸多共识。


江苏省律师协会秘书长李志江,南京海事法院海商庭庭长沈燕,江苏省律师协会相关专业委员会以及省驻外法律服务中心主要负责同志,南京海事法院海商庭法官、法官助理参加座谈会。


供稿:海商庭

编辑:程乃尧

审核:谢新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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