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襄县某物业超标准收取居民电费被通报

民生   2025-01-31 22:58   山西  

2022年1月至2024年6月期间,当事人按照0.65元/千瓦时向小区居民收取电费,按照《山西省物价局关于对我省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的通知》规定,合表居民用电价格为0.487元/千瓦时,每千瓦时多收电费0.163元,共计多收电费39535.05元。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二条的规定,构成《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二)项高于政府定价制定价格的违法行为。定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没收当事人违法所得39535.05元,并处以罚款47442.06元。来源山西市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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