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2日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
《关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和
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
激励评选工作结果的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4年11月12日至11月14日。如有不同意见,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馈省住建厅住房保障处、城市建设处。
联系电话:0591-87615693、87522103;传真:0591-87614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