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部署,充分发挥社会公众监督作用,进一步打造清正廉洁、执法为民的消防监督执法队伍,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宁夏消防救援总队现面向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征集消防执法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线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举报范围
消防救援机构人员在消防监督执法过程中存在违规审批、反复刁难、滥用裁量、虚假执法、以罚代管等执法不规范问题;指定消防产品品牌、销售单位或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消防设施施工单位等违规违纪行为。
二、举报方式
(一)宁夏消防救援总队
举报投诉地址:银川市兴庆区北京东路169号
举报投诉电话:0951-5057642
举报投诉邮箱:xffgc5057903@163.com
(二)银川市消防救援支队
举报投诉地址:银川市金凤区泰康街300号
举报投诉电话:0951-5698097
举报投诉邮箱:ycxffzc@163.com
(三)石嘴山市消防救援支队
举报投诉地址:石嘴山市大武口区裕民北路151号
举报投诉电话:0952-2029006
举报投诉邮箱:707605494@qq.com
(四)吴忠市消防救援支队
举报投诉地址:吴忠市利通区同心街1009号
举报投诉电话:0953-2252608
举报投诉邮箱:wzxfjw119@163.com
(五)固原市消防救援支队
举报投诉地址:固原市原州区雁岭北路1号
举报投诉电话:0954-2852067
举报投诉邮箱:gyxfjw119@163.com
(六)中卫市消防救援支队
举报投诉地址:中卫市沙坡头区鸣沙路63号
举报投诉电话:0955-7072648
举报投诉邮箱:zwxfzhk@163.com
三、注意事项
(一)举报投诉人举报、投诉、提供的线索应包含被举报人的姓名、主要违法违纪事实及依据。提倡举报投诉人在举报投诉过程中实名举报。
(二)举报投诉人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对借举报之名故意捏造事实诬告他人的,将依法追究举报投诉人法律责任。
(三)消防救援机构将依法对举报投诉人的信息严格保密,保障举报投诉人的合法权益。经查证举报属实的,对实名举报人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奖励。
(四)举报投诉电话接听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特此公告。
宁夏回族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
2024年9月20日
来源 |宁夏消防
编辑 |张静
审核 |副支队长 叶锐
投稿邮箱 | 358483852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