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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事   2025-01-07 17:52   福建  
来源 | 中国退役军人
就业是最基本的民生
也是老兵们密切关心的问题
近日,小编注意到
全国多地事业单位发布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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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


江苏南京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发布
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南京市机关事务管理局部分事业单位
2025年公开招聘卫技人员公告
退役军人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
服义务兵役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
可应聘面向2025年毕业生岗位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
2025年1月6日9:00至1月11日16:00
报名网址
南京人事考试网(www.njrsks.net)
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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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南京市机关事务管理局部分事业单位2025年公开招聘卫技人员公告

宁事招公告(R)﹝2025﹞1 号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优化卫技人员结构,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南京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1019名(编内184名,编外835名)卫技人员。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j.nanjing.gov.cn/)、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http://wjw.nanjing.gov.cn/)、南京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网(http://glj.nanjing.gov.cn)、南京人事考试网(www.njrsks.net)以及各招聘单位网站发布。

具体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数量、资格条件等详见《2025年公开招聘卫技人员岗位信息表一》(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一》)、《2025年公开招聘卫技人员岗位信息表二》(附件2,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二》)。有关招聘岗位信息的咨询,请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联系方式详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备良好的品行;
4、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一》、《岗位信息表二》);
6、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9年1月6日至2007年1月11日期间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及学位的人员或具有中级职称的人员,以及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应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取得高级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信息表中注明的条件为准,年龄计算方法不变。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5年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明确回避的岗位;
4、2025年7月1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5、根据2020年3月13日新颁布施行的《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招聘,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2025年7月11日前未满3年服务期的在编(在册)人员。

(三)有关要求
1、资格条件中的“2025年毕业生”,指普通高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且须在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和学位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及医师资格证书。
2023年和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尚未初次就业,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可应聘面向2025年毕业生岗位。
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且尚未初次就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可应聘面向2025年毕业生岗位。2023年、2024年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报名时须取得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并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聘中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招聘中与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5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5年毕业生岗位。
2、资格条件中有要求通过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的,需提供相应的合格证书,只有四级或六级考试成绩通知单的,相应的成绩不低于425分。在官方语言为英语的国家取得学历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应聘有英语四级、六级要求的岗位时,可以不提供英语四级、六级的合格证书或成绩通知单。
3、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24年12月31日。
4、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5、资格条件中“专业”的设置参考目录为《江苏省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以下简称“专业参考目录”),另包括部分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但确有高等学校开设,且有事业单位需要的专业。
专业参考目录和招聘条件中都未列出的专业、留学人员的毕业专业,由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公告中明确的专业条件、应聘人员所学专业课程、研究方向等认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专业名称已经调整的专业,如调整前或调整后的专业符合招聘岗位要求,且毕业院校出具调整前后的专业为同一专业或专业课程基本一致的书面证明,视为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

三、报名

(一)《岗位信息表一》(详见附件1)
1、网上报名
报名网址:南京人事考试网(www.njrsks.net)。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25年1月6日9:00至1月11日16:00。
2、资格初审
招聘单位根据其设置的招聘岗位条件,负责对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2025年1月6日9:00至1月11日22:00。
3、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2025年1月6日-1月11日期间的09:00-12:00,14:00-16:00;1月12日09:00-10:00。
4、资格初审单位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25年1月6日-1月11日期间的09:00-12:00,14:00-17:00;1月12日09:00-11:00。
5、信息查询
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陈述申辩,联系方式详见《岗位信息表一》中相应岗位的“联系电话”。
已经通过资格初审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在报名时间结束(1月11日16:00)前,资格初审未通过者,可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
6、缴费确认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南京人事考试网通过网上银行进行网上缴费确认(100元/人)(苏价费函[2007]146号)。
缴费确认时间:2025年1月6日9:00至1月12日18:00。
通过资格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视为报名成功。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
7、核减(取消)计划
各岗位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为1:3,对急需用人、又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报名人数未达开考比例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报名结束后,报考被取消岗位且已成功缴费的应聘人员,可于2025年1月13日15∶30-17∶00,登录南京人事考试网补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若补报不成功应聘人员的报名费将通过网上银行退还。
8、准考证打印
通过资格初审且网上缴费成功者须于笔试前3日内登陆南京人事考试网的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中如有问题,请直接与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25-83151200。
9、应聘人员有关要求
(1)须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按招聘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报名表中所填专业应与毕业证书或与普通高校2025年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中专业一致,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考试等资格。
(2)上传照片要求为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在20KB以下)。
(3)报名只能选择一个招聘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需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岗位信息表二》(详见附件2)
1、网上报名
报名网址:各招聘单位网站(详见《岗位信息表二》 “信息发布网址”栏)。考生须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考试等资格。
报名时间:2025年1月6日9:00至1月11日16:00。
招聘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时间:2025年1月6日9:00至1月11日22:00。
应聘人员可在报名网站查询初审结果。
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的陈述申辩时间为:2025年1月6日-1月11日期间的09:00-12:00,14:00-16:00;1月12日09:00-10:00。
招聘单位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为:2025年1月6日-1月11日期间的09:00-12:00,14:00-17:00;1月12日09:00-11:00。
2、开考比例:除招聘博士研究生、高级职称的岗位不设开考比例外,其他岗位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为1:3,对急需用人,又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报名人数未达开考比例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证书等资格条件以及工作经历等方面的问题,均由各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四、考试方式和实施办法

本次招聘采用笔试和面试(面试可采取结构化面试、专业技能考核等一种或多种方式)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部分招聘博士研究生、高级职称的岗位采用简化程序直接考评的方式,各项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具体考试方式和总成绩计算方法详见《岗位信息表一》、《岗位信息表二》中“考试形式和所占比例”栏。

(一)笔试
1、《岗位信息表一》
《岗位信息表一》的笔试委托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人才服务中心统一组织。笔试科目详见《岗位信息表一》中“考试专业”栏 。
笔试时间为2025年2月23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请报名成功者予以关注,并按公告明确的时间打印准考证,逾期者责任自负。
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应聘人员参加考试时持有的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所使用的身份证一致。未按准考证指定考试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笔试成绩将以百分制的形式在南京人事考试网公布,合格线为60分,应聘人员可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查询。
2、《岗位信息表二》
《岗位信息表二》的笔试由各招聘单位按照公开招聘有关规定自行组织实施,笔试科目及考试内容以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专业知识、技能为主,不指定大纲和教材。
笔试时间、地点等相关要求将由各招聘单位在其官网公布。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合格线为60 分,在各招聘单位网站公布,应聘人员可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查询。

(二)面试
面试人选在笔试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实际岗位招聘数的相应比例(同开考比例)确定。
面试前,招聘单位将对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和相关要求,由招聘单位通知应聘人员或通过报名网站公布。应聘人员在笔试成绩公布后,需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并关注报名网站,以便招聘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无法及时联系的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根据招聘单位要求携带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以及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英语及计算机等级证书、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近期2寸免冠照片1张。报考面向2025年毕业生岗位的还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空白就业协议书原件,留学归国人员须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须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留存。
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复审不合格的,或提供的信息与报名信息不一致的以及不符合卫生行业资格准入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3个工作日内向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陈述申辩。通过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各招聘单位网站公布。
面试由各招聘单位根据公开招聘相关规定,在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下组织实施。面试中的各项考试合格分数线分别为该项考试总分数的60%;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三)直接考评
招聘博士研究生、高级职称的岗位采用简化程序直接考评方式招聘,考评时间、地点由各招聘单位通过网站发布或电话通知本人。招聘单位将在主管部门监督指导下成立考评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备案后的考评方案,具体负责考评工作的组织实施。考评成绩采用百分制,除岗位信息表中特别注明外,合格线为60分。

五、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在面试(考评)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仍相同,招聘单位可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体检标准原则上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岗位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按照相关规定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

六、公示、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南京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以及各招聘单位的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考评成绩)、排名等。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由招聘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应在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因拟聘用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因体检、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如需递补,可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在该岗位的面试(考评)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每个岗位只递补一次,聘用备案后不再递补。

七、工作纪律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视具体情形和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记入诚信档案库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八、招聘政策咨询

(一)报名系统技术咨询电话 :025—83151200

(二)招聘咨询电话 :
南京鼓楼医院:025-83105985
南京市第一医院:025-86623374
南京市第二医院(南京市公共卫生医疗中心):025-83626256,83626257
南京脑科医院(南京市胸科医院):025-82296293
南京市妇幼保健院:025-69929269
南京市儿童医院:025-52862929
南京市中医院:025-86369633
南京市口腔医院:025-83620115
南京市中西医结合医院:025-84431586
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025-83538317
南京市职业病防治院:025-85411869
南京市急救中心:025-68168534
南京红十字血液中心:025-83479859
南京市中心医院:025-68781601

九、招聘监督

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025-68787878
南京市机关事务管理局:025-83639217

附件:
1、2025年公开招聘卫技人员岗位信息表一
2、2025年公开招聘卫技人员岗位信息表二

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南京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5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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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

辽宁葫芦岛
2024年面向退役本科毕业生士兵
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发布
荣立一等功的每次加20分
荣立二等功的每次加10分
荣立三等功的每次加5分
获得嘉奖(或被评定为“四有”优秀个人)的
每次加1分
退伍前发展为中共正式党员或预备党员的加2分
获多种奖励的可累计加分




报名时间
2025年1月6日9:00至1月10日16:00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报名地点为
葫芦岛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二楼会议室
(地址:葫芦岛市龙港区龙湾大街17号)
战友们,别错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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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市2024年面向退役本科毕业生士兵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葫芦岛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葫芦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共葫芦岛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葫芦岛市财政局、葫芦岛军分区动员处联合印发《关于印发2024年葫芦岛市事业单位招聘大学生退役士兵实施方案的通知》(葫退役军人发〔2024〕23号)文件精神,以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文件规定,经报请葫芦岛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拟面向2023年退役本科毕业生士兵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人员范围

人员范围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
本次符合考试条件人员待报名资格审核后最终确认。
如有下列情形的,不得报考:
(一)因故未服满2年兵役人员;
(二)从葫芦岛市以外地区应征入伍;
(三)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四)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五)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六)近5年内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为有考试作弊行为不能报考的;
(七)被开除公职的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八)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含考生报名时不是试用期内,但在报名后、录(聘)用前成为试用期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九)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十)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二、岗位信息

本次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74个岗位,具体岗位信息附后(见附件1)。

三、考试方式

采取笔试和面试方式。

四、工作步骤

(一)报名
报名工作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
1.报名时间:2025年1月6日(周一)--1月10日(周五),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
2.报名地点:葫芦岛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二楼会议室(地址:葫芦岛市龙港区龙湾大街17号)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不报具体岗位,只报岗位所属地区(考生可在“葫芦岛市直”或“本人退役报到接收县区”中选一个)。

(二)报名资格审查
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
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携带填写完整并打印的《葫芦岛市2024年面向退役本科毕业生士兵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表中照片格式统一为二寸近期彩色免冠半身蓝底证件照,一式两份)、中国人民解放军义务兵(或士官)退出现役证、居民身份证、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历、学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并随附上述同版照片2张(相片背面写名字)。
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名,且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要求考生所提供的证件和信息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三)加分审核
加分审核工作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条件如下:
1.荣立一等功的每次加20分;
2.荣立二等功的每次加10分;
3.荣立三等功的每次加5分;
4.获得嘉奖(或被评定为“四有”优秀个人)的每次加1分;
5.退伍前发展为中共正式党员或预备党员的加2分。
获多种奖励的可累计加分。以上加分条件需由本人提供有关证明材料,经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核实并出具相关证明,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审核盖章后予以公示。
上述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需在报名时一并递交。

(四)领取准考证
《准考证》领取时间和地点,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另行通知。《准考证》用于笔试、面试等全过程,请考生注意保管。

(五)考试
考试(笔试和面试)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1.笔试:具体参加笔试人员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报名资格审核合格人员名单为准;笔试内容为职业能力测验,满分100分,笔试成绩采取四舍五入方式保留小数点后2位。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分析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能参加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能聘用。面试成绩采取四舍五入方式保留小数点后2位。
3.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由“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公示无异议的加分值”确定。
根据考生报考地区不同,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分别进行排名;总成绩并列者,则按照面试成绩高低排序;如面试成绩相同,则以有效评委中最高分和最低分的平均值高低排序;如再相同,以有效评委中最高分高低排序。
笔试和面试的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请及时关注葫芦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发布的公告。

(六)岗位选择(选岗)
选岗工作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
1.选岗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另行通知。
2.选岗方式。考生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自愿进行选岗。
先由报考市直招聘岗位的考生选岗,因个人放弃等因素产生的岗位空缺,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如选岗人数超过招聘岗位计划,市直岗位选满后,未进行选岗的考生则被划分到退役报到接收县(市)区,并从末位开始排名选岗。市直岗位选满后,进行县(市)区岗位选择。
现场选岗时必须由本人参加,不允许他人代替。选岗开始仍未到场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本次选岗及后续聘用资格。

(七)体检
体检工作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在具有公务员考录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资格的医院进行。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应聘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察人员。

(八)考察
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对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际等情况进行实地调查了解,并对被考察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和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九)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通过葫芦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备案手续,对于公示有异议人员,将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
拟聘人员聘用工作由报考单位所在地人社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公开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初次就业签订3年以上聘用合同的,试用期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
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到单位报到或报到后不服从组织安排的,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招聘的人员,在本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含试用期)。

五、纪律与监督

此次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的原则,严肃工作纪律,严禁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应聘人员在考试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并将有关情况记录到葫芦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系统;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具体事宜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六、有关要求

1.在招聘考试期间,考生如不按规定参加考试、选岗、体检、办理有关手续等,视为自动弃权。
2.考生选择参加本次招聘,即视同认可本公告、并保证严格按照此公告执行。
3.考生从报名到公示(笔试、体检、考察等)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方式能够接听,以便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导致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4.此次招聘考试,未指定任何单位和个人编写有关考试教材,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有关考试培训班。
5.根据国家相关要求,凡被认定为抄袭、协助抄袭的,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符合《关于印发2024年葫芦岛市事业单位招聘大学生退役士兵实施方案的通知》接收安置范围的,并有报考事业单位编制意愿的,可向退役接收地退役军人事务局申请、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审核,对符合接收安置条件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基本条件的,可申报参加下一次事业单位招聘。
7.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七、报名期间咨询电话

1.报名人员范围、资格审查、加分审核、岗位选择等,可咨询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电话:0429-3373026
2.笔试面试考试事务,可咨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电话:0429-3151629
咨询时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附件:
1.岗位信息表
2.报名登记表

葫芦岛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葫芦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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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

湖北黄石
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正式发布
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
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
笔试成绩加5分



小编注意到
其中含4个“兵教师”专岗
报名时间
2025年1月2日9:00至1月8日17:00
报考人员进入黄石人事考试报名系统
(https://ksbm.hsrsksy.com.cn/)
进行注册、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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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市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满足黄石市事业单位用人需求,建设高素质专业化事业单位干部人才队伍,服务社会公益事业发展。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8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3、具有良好的品行,遵守事业单位工作纪律,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义务;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文化程度、专业(技能)条件和业务能力;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具体条件
详见《黄石市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三)以下人员不能应聘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
4、现役军人、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5、按照有关规定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详见人社部规〔2019〕1号);
6、不能与所在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劳动(人事)关系的;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8、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其他不予聘用的情形。

二、招聘对象、单位、岗位及人数

(一)本次招聘主要面向符合岗位条件的应、往届高校毕业生和各类社会人才。
(二)本次招聘的具体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
(三)对岗位条件相关问题可咨询招聘单位,联系方式见《黄石市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单位联系咨询方式一览表》(附件2,以下简称《单位联系咨询方式一览表》)。

三、报名

(一)报名渠道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的注册、报名、查询、缴费和准考证打印等,均通过黄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黄石人事考试专栏(http://rsj.huangshi.gov.cn/rsksy/)进行。报考人员进入黄石人事考试报名系统(https://ksbm.hsrsksy.com.cn/),打开此链接先进行注册,再进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须用第二代身份证号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信息必须一致。报考人员在报考时须认真阅读并填写《诚信承诺书》,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在“证件资料”一项中上传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等材料(上传格式为JPG、PDF、PNG)。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不符合条件的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
网上报名技术操作、缴费确认、准考证打印需咨询的,请与黄石市人事考试院联系,咨询电话:0714-6525286。

(二)时间安排
1.报名:2025年1月2日9:00至1月8日17:00。报考人员选报岗位,填写报考信息,接受招聘单位资格审查。每人限报1个岗位。1月3日9:00至1月7日17:00,报考人员可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查看报名数据,供报考人员参考。1月8日17:00,报名窗口准时关闭。
2.资格审查:2025年1月2日9:00至1月9日17:00,招聘单位网上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可同步查询审查结果。
3.缴费确认时间:2025年1月2日9:00至1月10日24:00,资格审查通过的报考人员缴费确认报名(报考《岗位表》中标明“免笔试”岗位的考生,不缴纳此次统一笔试的费用,资格审查通过即为确认报名)。未按期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符合相关规定的考试费用减免对象,按相关要求申请减免。
4.打印准考证:2025年1月16日9:00至1月18日9:00,已确认报名人员自行登录黄石人事考试报名系统(https://ksbm.hsrsksy.com.cn/)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三)报名注意事项
详见《黄石市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指南》(附件3,以下简称《报考指南》)。

四、笔试

(一)笔试科目及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2025年1月18日(星期六 )  上午
笔试科目: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笔试类别和内容
1.针对不同招聘岗位特点,按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中小学教师类(D类)、医疗卫生类(E类)五个类别分类设考。其中:中小学教师类(D类)综合应用能力科目分为小学教师岗位(D1)和中学教师岗位(D2)两个子类。
2.本次考试学科专业设置参考国家教育部门高等教育学科专业目录,具体参考目录名称可在省人社厅相关下载中查阅(http://rst.hubei.gov.cn/bmdt/ztzl/ywzl/hbsszsydwgkzp/xgxz/)。考试内容详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附件5)。
3.除《岗位表》中标明的免笔试岗位,其他所有岗位的考生均须参加统一笔试中相应类别的两科考试。
对于免笔试的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超过8:1的,须增加笔试环节,增设笔试有关事项将通过黄石人事考试专栏另行公告。

(三)关于开考比例的界定
为实现竞争择优,原则上按岗位计划数与缴费确认的报名人数不低于《岗位表》规定的比例(面试入围比例)开考。报名结束后,对报名缴费确认的确认人数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需要取消、核减或降低开考比例予以保留的,由招聘单位提出调整申请,经主管部门核准后,通过黄石人事考试专栏公布岗位计划调整情况。
已报名确认及缴费但招聘岗位取消的报考人员,接到招聘单位通知后,可于1月14日9:00至12:00改报其他岗位。期间相关报考人员因条件不符未成功改报其他岗位,以及无法正常联系或接到通知后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权利,退还已缴费用。

(四)笔试成绩
1.笔试成绩在笔试日后15个工作日内通过黄石人事考试专栏发布,考生可查询本人成绩。
2.笔试阅卷结束后,按笔试类别设置最低合格控制线,并通过黄石人事考试专栏发布。笔试卷面成绩低于最低合格控制线的,不能进入公开招聘下一环节。
3.考生在笔试中缺考任一科目、或任一科目成绩为零分、或任一科目考试被记录违纪的,不能进入公开招聘下一环节。
4.报考免笔试岗位的考生,增加笔试环节的笔试成绩仅作为确定是否入围面试的依据,不计入考生总成绩。

五、面试

面试重点测评应试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的内容,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及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一般采取结构化面试、说课试讲、技能测试、现场表演、实际操作等形式进行。
1、面试入围比例
各招聘单位按《岗位表》中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按考生报考岗位依笔试成绩(笔试卷面成绩不低于最低合格控制线)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入围人选,面试入围人数达不到规定入围比例的,由招聘单位提出取消、核减或保留的调整申请,经主管部门核准后,通过黄石人事考试专栏公布调整情况。
对于免笔试的岗位,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未达到2:1的,由招聘单位提出取消、核减或保留的调整申请,经主管部门核准后,通过黄石人事考试专栏公布调整情况;达到2:1但未超过8:1的,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直接进入面试环节;超过8:1的,根据笔试成绩(笔试卷面成绩不低于最低合格控制线)从高到低按1:8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

2、面试资格复审
面试前在黄石人事考试专栏发布资格复审公告,主管部门及招聘单位对拟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面试入围人员须携带岗位要求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参加面试资格复审。在职在编人员报考的,须经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复审阶段提供单位同意报名的书面证明材料。面试入围人员不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进入面试。面试人选出现缺额的岗位,按该岗位笔试成绩(笔试卷面成绩不低于最低合格控制线)依次递补。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由各主管部门及招聘单位负责通知。
报考仅限退役军人岗位的,在面试资格复审阶段,入围人员除需按要求提供岗位条件相关的证明材料外,还应提供由退役登记地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盖章的《黄石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退役军人资格复审认定表》(表样见附件4-2)。退役军人身份认定等政策可咨询黄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0714-6586728。

3、面试公告
面试前在黄石人事考试专栏发布面试公告,面试相关事宜以面试公告为准。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由各主管部门及招聘单位负责通知考生。
面试公告发布后,在距面试日5天内,因考生弃权等因素造成入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不再递补。

4、面试成绩最低合格控制线
所有岗位均设置最低合格控制线。面试成绩最低合格控制线为70分。低于最低合格控制线的考生,不能进入公开招聘下一环节。

5、面试成绩查询
面试当场向考生公布面试成绩。考生也可在面试后登陆黄石人事考试专栏查询。

六、考试成绩计算

1.成绩权重。笔试、面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成绩后,分别按40%和60%的权重计入总成绩。《岗位表》中标明免笔试岗位的,不计权重。
2.计分方法。《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卷面满分均为150分,共计300分;面试满分为100分。考生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卷面得分)÷3;考生面试得分即为面试成绩。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报考免笔试岗位的考生,面试成绩即为考生总成绩。
3.加分政策。根据国家和省市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参军入伍的政策要求,对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称职)的“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实行加分政策优惠。上述人员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各项目市级主管部门资格审核合格(其中,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审核),由市人社局汇总并按程序公示人员名单,对笔试卷面成绩达到最低合格线的,在折合成百分制的笔试成绩上增加5分。上述人员中已公开招聘、政策性安置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招录为公务员的(均含市域内外),不再享受此优惠政策。报考仅限退役军人岗位的应聘人员,不再加分。
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须于2025年1月6日至1月10日期间提出申请,填写《报考黄石市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加分申请表》(附件4-1)。申请方法和相关要求详见《关于黄石市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加分事项的说明》(附件4)。
4.考生总成绩可登陆黄石人事考试专栏查询。

七、体检、考察

(一)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依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二)体检工作由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负责。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时间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通知。
(三)考察工作由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负责。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对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再次复审。考察时间及相关事项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通知。
(四)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按照岗位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员。

八、公示及备案

(一)招聘单位根据考察结果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经主管部门审定后,在黄石人事考试专栏上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或虽有异议但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由主管部门报市人社局审核备案(市直属事业单位直接报送)。
(二)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备案。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备案,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备案。

九、聘用

(一)经市人社局审核备案后,招聘单位通知新聘人员报到,与其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并计入聘期,实行岗位管理,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二)被聘人员自接到通知20日内无正当理由没有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按总成绩排名递补人员,按上述程序重新办理相关事宜和手续。

十、其他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规定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请广大考生务必认真阅读本公告(含公告附件)全部内容,避免遗漏重要信息导致报名不成功或影响聘用。
本公告有关政策口径由黄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14-6516947。《岗位表》中所列内容,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负责解释,咨询电话详见《单位联系咨询方式一览表》(附件2)。网上报名技术操作、缴费确认、准考证打印、笔试安排,由黄石市人事考试院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14-6525286。
附件:1.黄石市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2.黄石市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单位联系咨询方式一览表
3.黄石市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指南
4.关于黄石市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加分事项的说明
4-1.报考黄石市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加分申请表
4-2.黄石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退役军人资格复审认定表
5.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
黄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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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年伊始
各地事业单位招聘
已经陆续开始报名
正式编制、专门岗位
报考加分、年龄放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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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材来源:中国退役军人综合国家退役军人课堂、湖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葫芦岛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赤峰市教育局、葫芦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黄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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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制 | 戴   强

编审 | 张丙才   卜    伟

责编 | 王   喆

编辑 | 吴荣鑫    吴雪阳    谢林峰

刊期 | 577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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