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2月1日至7日
是第8个安全生产法宣传周
今天,一起了解安全生产法中
关于特种作业的内容
伪造证书、无证作业、持假证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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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持假证上岗作业
负责人购买伪造证件
2024年4月10日,江苏无锡市新吴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新吴区某机械加工厂(个体工商户)开展执法检查时发现,车间内电焊作业人员马某、申某、顾某3人正在进行焊接作业,该单位提供了马某、申某、顾某和电焊辅助工宁某的特种作业操作证,经查验,以上4人所持的特种作业操作证系伪造证件,是该机械加工厂主要负责人朱某购买的。该机械加工厂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对上述违法行为,无锡市新吴区应急管理局依法责令该机械加工厂限期改正,做出罚款人民币9.4万元的行政处罚。该机械加工厂主要负责人朱某买卖伪造的国家机关证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已移送无锡市公安局新吴分局对该案件进一步审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点击查看详情:应急管理部公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三十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
特种作业人员的范围由国务院应急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确定。
特种作业人员未按规定
特别提醒
第二百八十条规定,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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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 的附件《特种作业目录》和《关于做好特种作业(电工)整 合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安监总人事〔2018〕18号),包括11个类别54个操作项目(工种)。具体如下:
方法二:登录应急管理部“特种作业操作证及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信息查询平台”(网址:http://cx.mem.gov.cn/)进行查验。
如何考试培训、办证取证
复审换证、查询证书、辨别真伪……
关于特种作业操作证的常见问题
答案都在这里
(点击下方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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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发现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重大安全生产隐患、事故瞒报,请拨打12345举报,或拨打秀屿区应急局0594-5863213电话举报,或使用安全生产举报小程序进行举报,查证属实后最低奖励500元、最高奖励3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