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时间:2024年11月4日8:30至11月8日18:00
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和公安基础知识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名额及条件
(一)招聘名额
计划招聘“一村一警”警务辅助人员97名(男性87名,女性10名)。本次招聘的辅警为警务活动担任辅助支持的非人民警察身份人员,不占用政法专项编制、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不纳入行政事业编制管理,不享受人民警察和公务员相关待遇。
(二)招聘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服从分配,志愿从事警务辅助人员工作。
2.男性年龄30周岁以下(1994年10月28日以后);女性年龄28周岁以下(1996年10月28日以后)。
3.男性净身高不低于168cm,女性净身高不低于158cm。
4.具有舟曲县户籍(自公告发布之日前迁入)。因升学将户籍迁入就读院校尚未迁回的2024届舟曲县应届高校毕业生可以报考。
5.舟曲县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到兰州新区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
6.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以学信网验证结果为准),退役军人学历放宽至高中。
7.身心健康,五官端正(面部无明显疤痕、胎记、无残疾、无纹身等特殊印记,无口吃,无肢体功能障碍,无传染性疾病,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辅警双眼矫正视力不得低于0.8。
8.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服从组织安排的。
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曾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4)本人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在处分期内的;
(5)本人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不具备正常履职身体条件,难以履行工作职责的;
(7)近五年内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有舞弊行为被取消报考资格的,体检、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或被辞退、开除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能报考的其他情形。
(三)加分条件
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退役军人;公安院校毕业生;交通协管员在笔试成绩基础上加5分。
注:点击标题查询公告详情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司法协理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统一方案、统一命题、统一阅卷、统一公示的方式,择优聘用。
二、招聘人数及岗位职责
(一)招聘人数
全县19个乡镇司法所公开招聘司法协理员共38名,其中男30名,女8名。
(二)岗位职责
司法协理员主要承担基层乡镇社区矫正对象管理、刑满释放人员帮教、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普法宣传、法律服务、法治建设等司法行政辅助工作。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退役军人学历放宽至高中。
3.具有舟曲县户籍(2024年10月28日前迁入)。因升学将户籍迁入就读院校尚未迁回的2024届舟曲县应届高校毕业生可以报考。
4.舟曲县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到兰州新区的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
5.年龄在18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9年10月28日以后至2006年10月28日期间出生)。
6.自愿从事司法协理员工作,服从组织安排。
(二)不得报考情形:
1.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力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曾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4.本人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在处分期内的;
5.本人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不具备正常履职身体条件,难以履行工作职责的;
7.近五年内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有舞弊行为被取消报考资格的,体检、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或被辞退、开除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能报考的其他情形。
(三)加分项设置
符合以下情形的予以加分(不累计加分):
1.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A证的在笔试成绩上加5分;
2.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C证的在笔试成绩上加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