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有关规定,强化我区环境保护税征收管理,我厅于2019年10月22日发布《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发布应税污染物施工扬尘排污特征值系数及计算方法的公告》(桂环规范〔2019〕9号),现有效期届满。为确保我区环境保护税征收政策的延续性,结合我区实际,我厅对《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发布应税污染物施工扬尘排污特征值系数及计算方法的公告》(桂环规范〔2019〕9号)进行修订。现公开征求意见,请有意见的单位或公众在通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通过邮箱或在线提交的方式提出您的意见。
征集时间:2024年11月5日—12月4日
联 系 人: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局 王工
电 话:0771-5325482
邮 箱:gxpwsf@163.com
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发布广西环境保护税应税污染物施工扬尘排污特征值系数及排放量计算方法的通告(征求意见稿).doc
2.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发布广西环境保护税应税污染物施工扬尘排污特征值系数及排放量计算方法的通告(征求意见稿)修订说明.doc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4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