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县委社会工作部新组建成立,为充实队伍结构,有效开展工作,经县委同意,由县委社会工作部组织实施,公开选调一批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面向全县各行政单位(含参公管理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参公)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参公人员)。
三、选调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备履行工作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心理适应能力,无违纪违法记录和其它不良表现;
3.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4.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其中年龄条件的计算方法为: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8年9月30日以后出生);
5.任职期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6.参加公开选调须经所在单位及主管单位同意;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资格条件。
1.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3.按照有关规定,到乡镇机关、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例如,有5年服务年限要求的乡镇公务员,即2019年9月30日后参加工作的不得报名);
4.任职试用期未满或者任现职不满1年的;
5.与县委社会工作部在编在岗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关系需回避的,或按照有关规定构成回避关系的;
6.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符合选调条件的其他情形。
各项资格条件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30日。
选调工作按照发布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人选公示及试用考核等程序进行。
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②近期2寸免冠正面证件照3张;
③填写完整的《报名表》1份(需双面打印,报名表见附件);
④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其复印件1份;
⑤学信网申请的学历认证报告(含《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以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各打印1份)。
考试由县委社会工作部选调工作专班统一组织,分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笔试、面试成绩各为100分。
1.公示。拟录用人员,由县委社会工作部选调工作专班统一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安排为期3个月的试用。
2.试用。试用期间,试用人员工资关系、行政关系和党组织关系保持不变,工作原则上与所在单位脱钩。
3.调动。试用期满后,由县委社会工作部根据试用情况提出考核意见报县委组织部,经考核合格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办理审批、调动等相关手续;考核不合格的退回原单位。
附件.2024年鄱阳县委社会工作部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中共鄱阳县委社会工作部
2024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