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全、文明燃放烟花爆竹的倡议书
广大居民朋友们:
元旦、春节将至,海勃湾区即将迎来燃放烟花爆竹的高峰期。燃放烟花爆竹是中国传统习俗,代表着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但同时也容易危及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引发火灾、爆炸、噪音污染、空气质量污染危害人体健康。为此,我们倡议:
一、不在法律法规禁止燃放的场所燃放烟花爆竹:
(一)文物保护单位;
(二)车站、码头、飞机场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
(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
(四)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五)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
(六)山林、草原等重点防火区;
(七)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其他地点。
二、文明燃放烟花爆竹:不在深夜、凌晨等休息时间燃放。除夕夜1点前、春节、元宵节早7点至晚12点,在以下区域可以燃放:南河槽、彩虹桥以南、林荫大道以北的安全区域内。其他时间不燃放烟花爆竹。
三、安全燃放烟花爆竹:不在不利烟尘扩散的气象条件下燃放;不在通风条件差的楼道、小巷内燃放;不在建筑物内、阳台、小巷燃放。
四、公职人员带头:全区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自觉带头不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劝阻亲朋好友不燃放、少燃放烟花爆竹,引领广大居民朋友传播文明新风,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五、自觉宣传:希望广大居民朋友自觉宣传适量合法合规燃放烟花爆竹的理念,凝聚起保护环境的正能量,利用微信、朋友圈等方式,号召动员亲朋好友共同抵制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积极走在践行绿色生活、改善空气质量、争当文明居民队伍的前列,影响和带动全社会形成科学、文明的节日新习俗。
广大居民朋友们,为了您和他人的健康,让我们携起手来,与文明握手、与绿色交友,筑牢安全意识,严守安全底线,以更加安全、文明、环保、低碳的方式喜迎佳节!
乌海市生态环境局海勃湾区分局
海勃湾区应急管理局
海勃湾公安分局
海勃湾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海勃湾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4年12月28日
立足本土 放眼世界
用新闻的力量链接你我他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