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交通安全宣传】守护“一老一少”,从交通安全开始!

政务   2024-12-24 17:28   甘肃  


文明交通、安全出行

“一老”连着“夕阳”,“一小”连着“朝阳”。  为进一步强化农村地区交通安全宣传,提升群众交通安全意识、文明意识、法治意识,筑牢“一老一小”交通安全屏障。12月24日,泾川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凤口中队深入辖区农村开展“一老一小”交通安全宣传活动。


活动中,宣传民警针对少年儿童上学放学途中的交通安全,向孩子们讲解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和安全防护的重要性,叮嘱广大家长要加强对孩子的交通安全教育,教育孩子不要在马路上追逐打闹,切实养成良好的出行习惯,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有效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同时针对中老年群体存在的乘车不系安全带、乘坐超员车辆、骑乘电动车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开展面对面“零距离”接触式宣传,帮助“一老一小”树立交通安全意识,提升交通安全防护能力。





   通过此次“一老一小”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将交通安全知识带到“一老一小”群体身边,提升了他们的交通安全意识,进一步增强了他们遵守交通法规的自觉性,筑牢了他们的安全出行防线,为努力营造平安、和谐、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打下了坚实基础。

“家有一老,如有一宝”

“家有一小,幸福美好”

针对老人、儿童对于

危险的认知及自我保护能力不强

容易受到交通意外的伤害

请注意以下安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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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请谨记

1、步行外出时,应走行道或靠路边行走避开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过马路时遵守交通信号。

2、雨天或夜间出门时应穿颜色鲜亮醒目的衣服,以便引起驾驶员注意,最大限度地避免交通意外的发生。

3、谨记“不乘坐农用车、货车车厢”,三轮车“严禁载人、载人违法”,选择合法交通工具出行。

4、大车往往存在视觉盲区,因此走路、骑车,切勿在大车前方穿行。遇大车转弯,横向时,保持好安全距离,切勿抢先超越大车,待大车通过后再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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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请注意

1、过马路要走人行横道,按信号灯指示通行,“一停、二看、三通过”。在过斑马线时不要猛跑、横冲直撞、忽然加速或中途折返

2、在马路上行走时集中注意力,不要追逐打闹或追车、扒车,远离大货车盲区。不翻越、倚靠护栏或隔离墩。

3、骑车要在非机动车道上骑行,过马路时下车推行,注意与大型车辆保持安全距离。不满12周岁不能骑自行车上路,不满16周岁不能驾驶电动车,更不能骑车带人、追逐竞驶,手离开车把或手拿东西骑车以及攀附其他车辆。


泾川公安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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