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危险会避险】交警进校园开展摩托车、电动车安全专题宣传

政务   2024-10-17 11:51   青海  

近年来学生涉及摩托车、电动车的交通安全事故屡见不鲜,未满16周岁学生骑行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现象有上升趋势。

为进一步提升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安全防护水平,提高学生交通安全意识和守法意识,坚决守牢学生安全底线,近日,平安区公安局交警大队深入辖区第二中学开展摩托车、电动车治理专项宣传教育活动,力求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活动中,宣传民警结合近年来辖区交通现状,向学生们讲解电动车骑行安全常识,要求学生们骑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必须佩戴安全头盔、不骑违规改装车辆、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按规定车道行驶、不超速行驶、不违规载人等。同时,围绕“非法改装、追逐竞驶、炸街扰民”等交通违法行为,宣传民警结合一个个真实又触目惊心的事故案例视频,揭示了摩托车、电动车交通违法的危害性,提醒学生们交通事故猛于虎,要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珍爱生命,心存敬畏,时刻谨记安全第一的原则。

骑行安全,如同青春的底色,不容忽视。下一步,平安公安交警将持续扩大线上、线下宣传成效,通过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将交通安全知识送进校园,提升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为其筑起交通安全的“防火墙”。


          中学生骑行电动自行车危害大

    


1.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身心发育尚未健全,对交通安全知识的理解不够透彻,对电动自行车的操控程度不够熟练,骑行上路比较容易出现交通事故。

2.部分中学生往往性格冲动,骑电动自行车一般车速较快,不太能注意到周围的车辆、行人及路况,引发交通事故的可能性较大;有些中学生骑电动自行车,喜欢在路上比赛超车,做出一些非常危险的动作,威胁到自身和他人的生命安全。有些还经常搭载其他同学,如若因骑车带人引发安全事故,还会发生不必要的经济矛盾纠纷,给彼此家庭带来伤害。

3.如果在骑行过程中遇到危险,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的反应能力较差、应对能力较弱,出现交通事故后也没有独立处理的能力。


                               交通安全无小事

千万不要把安全寄托在别人身上

要随时随地注意出行路上的

各种安全隐患

树立正确的交通安全理念

摒弃交通安全陋习

海东交警
依法公开行政审批和行政许可事项,为广大人民群众进行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咨询,搭建警民沟通平台,提供其它交通安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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