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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南弘与家长探讨“教育经”
年轻人获驾车执照后,由于经验不够丰富,难免在行车时遭遇事故。一直关注孩子教育的潘南弘(大家一般叫他Henry),分享了他念大学时,经历了一次车祸,从中学到的宝贵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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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nry在澳洲读大学时,他哥哥有一辆旧的二手车,因而他常常有机会开车。
1971年底大学放暑假,Henry回新加坡和母亲一起过圣诞和新年。到次年大三开学他返校,旅途虽劳顿疲倦,但他即刻投入刚成立的学生东方文化会活动,又赶着搬家和张罗开学。人在疲惫时,驾车往往容易出错,在他开车搬家时,追尾了前方的车!
那个年代多数的车外壳坚实,现场看起来两辆车都完好无损无碍。
尽管Henry态度很好,诚意向对方道歉,但对方却坚持要叫警察来,是不通情理的态度!
Henry以为警察来现场是调解双方的矛盾,所以当警察向双方个别盘问事故发生的情况陈述时,他承认是自己的过失。
没想到,警察即刻告知Henry,他将被起诉。
▲ 上世纪七十年代的新州警察。(图片来源:Facebook@NSW Police For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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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周后,Henry收到通知,被传唤上法庭受审。当天法院内坐满等候案子被审理的人们,因此等了好久,才轮到他的案件。法官并没有给予细问,就问Henry是否认罪。Henry自知理亏,说认罪。法官判他鲁莽驾车罪成立,罚款$50。
Henry以为此事到此就完结了,随之约一年半后,在大四将考试时,他突然接到法院传票,需要出庭作证。
原来在上次的撞车后,对方司机就去看了医生。几天后,感觉颈部不灵活,也许是车祸中脖子晃了下;拍了X光显示颈部脱臼。对方司机在过去的一年多时间里,一直在看医生作治疗,现在向其保险公司索赔。而保险公司要求Henry上庭,要他描述事故当时的情况。
这是Henry人生中首次上法院的证人栏,幸好代表Henry的保险公司律师,告诉法官这位证人是在读书的大学生,目前正在准备大四期末考试,非常忙碌,没有多少时间在法庭逗留。
于是法官优先让他上证人栏作证。他陈述了自己记得的当时情况,表示他的车虽然撞到了对方,但碰得并不厉害,而对方即场并没有表示不舒服。Henry被盘问完后,就离开了法庭,没有继续聆听审问。
结 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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