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市东兴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的通告

民生   2025-01-27 18:48   四川  


内江市东兴区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

燃放安全管理的通告

内东区府规〔2024〕2号


为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保障广大市民人身、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营造欢乐祥和的节日气氛,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内江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的通告》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止燃放区域和时段

本区行政区域内以下区域全时段禁止燃放:

(一)东兴区主城区以SK内江绕城高速为界,高速路内侧区域全域全时段禁放;邻近SK内江绕城高速的富溪、双才、田家、郭北镇全域全时段禁放。

(二)除上述规定区域外,法律、法规规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其他场所、地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三)因重大节日、庆祝、庆典以及其他重要活动,确需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主办单位应当依法向公安机关提出申请,获得许可后在制定的时间、地点燃放。


二、限制燃放区域和时段

禁放区域以外为限制燃放区域,在规定时段内允许燃放烟花爆竹,限制燃放区域具体允许燃放时段为:

(一)每年除夕、正月初一全天;

(二)每年正月初二至初五每日早8时至晚22时;

(三)每年元宵节早8时至晚24时;

(四)除以上规定时段外,其余时间全域全时段禁止燃放。


三、严格烟花爆竹品种管理

在本区限制燃放区域允许燃放的烟花爆竹品种为《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GB10631-2013)规定的个人燃放类产品中的喷花类、旋转类、玩具类(烟雾型、摩擦型除外)、爆竹类(“土火炮”“大夹小”和“炮中炮”爆竹产品除外)、升空类(火箭、旋转烟花产品除外)和组合烟花类的C级和D级产品。


四、监督管理

(一)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生产、运输、销售、储存烟花爆竹。禁止非法携带烟花爆竹进入禁放区域以及搭乘公共交通工具。

(二)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工作由区政府统一领导,各镇(街道)负责做好本辖区内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会同公安、应急、生态环保、城管、消防等部门,统筹做好巡逻检查、安全管理、秩序维护、应急处置等工作,确保燃放安全。

(三)违反本通告,在禁放区域和场所、禁止燃放时段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造成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对非法生产、运输、储存和经营烟花爆竹的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相关单位和部门监管不力的严格追究责任。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发现非法生产、运输、储存、销售和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有权向监督管理部门举报,举报电话:区公安分局110、区市场监管局12315、区应急局12350、区交通运输局12328、区城管执法大队12319、政务服务便民热线12345。


本通告自2024年11月15日起施行,有效期三年。



内江市东兴区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15日

▽▽▽

#内江富力万达嘉华酒店
#内江牛肉面 #大千干烧鱼 
#大千园 #东兴老街 #范长江文化旅游园区 
#大千龙舟文化节



来  源:内江市东兴区人民政府

编  辑:谢晓明   罗   晴

责  编:逄大海

编  审:吉方清
版权声明
本文(文字、图片、视频、音频)系微东兴原创或受权发布,欢迎亲们分享转发,公众号转载需注明“本文转自微东兴微信公众号(ID:njdxqwx)”,否则视为侵权,将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联系电话:0832-5861116

投稿邮箱:836979325@qq.com


微东兴
发布东兴区权威信息、区内新闻、为民服务信息、提供便民服务。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1120200059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