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计算机学会(CCF)将开展科技成果评价工作

学术   2024-07-31 17:04   北京  



经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CCF将组织开展科技成果评价工作。



为进一步推动计算领域科技成果水平提升,充分发挥中国计算机学会(以下简称“CCF”)专业人才优势,根据国家有关部委关于鼓励科技社团开展第三方科技评价工作的精神,经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CCF将组织开展科技成果评价(以下简称“成果评价”)工作,对计算相关领域具有创新性、先进性、实用性的重大科技成果,或具有前瞻性和原创性、有广泛学术影响的理论研究成果进行评价。


日前,CCF科技成果评价委员会已组建完毕。


主任

胡事民  清华大学


委员(以姓氏拼音首字母为序)

陈云霁  中国科学院计算技术研究所

杜小勇  中国人民大学

冯   丹  华中科技大学

过敏意  上海交通大学

胡振江  北京大学

刘   挺  哈尔滨工业大学

罗军舟  东南大学

马晓星  南京大学

王莉莉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张   健  中国科学院软件研究所

庄越挺  浙江大学


主任助理

张松海  清华大学






附:评价受理范围及流程



一、评价范围

计算相关领域具有创新性、先进性、实用性的重大科技成果,或具有前瞻性和原创性、有广泛学术影响的理论研究成果。


二、申请评价的科技成果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如成果来源于某科研项目或计划任务,应已完成科研项目合同或计划任务书规定的任务,并达到所要求的技术性能指标。

(二)成果归属权、知识产权无争议,完成单位和人员名次排列无异议。

(三)技术文件与资料齐全,符合CCF成果鉴定要求。


三、受理及组织评价程序

(一)符合要求的科技成果由成果完成单位提交该单位盖章的《CCF科技成果鉴定申请表》,CCF于5个工作日内受理申请,做出是否接受鉴定委托的决定。

(二)CCF确认接受委托后,成果完成单位与CCF签订《CCF科技成果鉴定服务协议》。

(三)成果完成单位同期准备成果鉴定的完整材料,CCF在签订合同并收到完整材料后即启动资料审查和测试程序。

(四)评价委员会成立资料审查组(由1名组长,2名组员组成)进行资料审查,并形成资料审查意见。经审查合格和测试通过后,方可正式成立鉴定委员会并确定鉴定会议形式和时间。

(五)组织鉴定会议,鉴定委员会成员进行鉴定工作。

(六)CCF在成果鉴定会结束5个工作日内,完成《科学技术成果鉴定证书》(以下称《鉴定证书》)制作。《鉴定证书》经统一编号,加盖学会公章即生效。


四、需要准备的评价材料

(一)《CCF科技成果鉴定申请表》:申请表需由成果完成单位提交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研制(研究)报告:包括项目名称、课题研究任务来源、立项或选题背景、研制工作的组织过程,成果的主要创新性或先进性,成果推广应用情况及前景,项目完成人和完成单位名单。

(三)技术报告:包括国内外研究情况及存在问题、研究思路或技术方案、关键技术及其解决方案、总体性能指标及其对比分析、推广应用情况及其对社会经济发展和技术进步的意义、存在的问题等。

(四)查新报告:提供具有查新资质的机构出具的查新报告(6个月内)。成果达到国际水平的需同时进行国内外查新。

(五)无知识产权争议的声明。

(六)测试报告:原则上是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测试机构出具的报告。测试报告应完整严谨,对项目的所有关键技术指标提供支撑。基础理论成果无需提供。

(七) 应用报告:产品或相关技术的具体应用情况和用户报告,用户报告中应体现用户的评价性意见。尚未应用的预先研究成果提供应用前景证明。

(八)其他必要的技术文件或资料,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来源及验收通过证明等材料、主要论文和知识产权证明、相关标准和技术规程等;其中,项目来源包括项目计划任务书、合同书或经批准的立题报告;属于成果完成单位自立课题或自主选题的,提供立项证明材料或单位相关证明。所提供的标准一般指成果开发所应用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企业标准必须获得备案方可视为有效。


联系邮箱:staec@ccf.org.cn

联系电话:0512-6590085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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