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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我院办理两起强奸案,两个案件中被害人均未满十四周岁,因两名被害人爱好上网,网络上认识犯罪嫌疑人,且自我保护意识差,给犯罪嫌疑人可乘之机而遭受侵害。经查明,两个未成年被害人的监护人存在日常监管不力、管教不严等失职行为。现场,检察官先后向两名监护人宣读《督促监护令》,分析了其前期监护失职问题,责令其严格履行监护职责,并提出针对性要求,希望监护人改进教育方法,多关注孩子的思想、行为、交友等情况,帮助孩子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人生观,预防、制止孩子的不良行为。
来源:县检察院
编辑:周小艳
责编:任国忠
审核:李周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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