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一男子放生500条毒蛇?大结局来了...

乐活   2024-10-16 23:11   广东  

来源:梅县融媒中心

2024年9月8日晚,某社交平台名为“狂风少年”的账号发布了两条视频,一名自称养殖户的男子声称当晚将放生毒蛇,包括微毒眼镜蛇500 条左右、剧毒黑曼巴10条,提醒大家少去梅城富乐花园附近的百岁山走动,并配有毒蛇画面以及男子在抓蛇等视频。

这一消息迅速在社交媒体上发酵,引发了市民的强烈担忧。要知道,梅州百岁山可是不少游客和梅城居民休闲锻炼的地方,这事儿可马虎不得。

梅县区公安分局宝华派出所民警 古凡锋

9月8号的时候,有群众举报说在社交媒体平台上有看到一个叫“狂风少年”的用户,发布了两条(视频)说在百岁山放生了有500条毒蛇,然后我们的上级部门马上就对这个用户的实名信息进行调取,确认了这个人的实名信息,就立刻把这个情况移交到我们这里,让我们去核查。

警方迅速介入,并于9月9日上午依法将视频发布者廖某传唤至梅州市公安局梅县区分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进行调查。

梅县区公安分局宝华派出所民警 古凡锋

我们辖区派出所在对他进行传唤的时候,同时对他住处以及他的邻居、当地的居委会干部,跟他们进行了现场的走访调查,就发现这个廖某他并不是所谓的毒蛇养殖户,他是通过社交平台视频号或者其他来源在网上搜集到的视频以及图片,然后进行了发布。


起初,面对警方的询问,廖某声称自己并未发布过相关视频。为了进一步确认廖某的行为,警方对其在社交平台的实名信息以及设备的登录信息等进行了仔细的比对分析,最终确认了这个账号就是廖某本人在使用。

梅县区公安分局宝华派出所民警 古凡锋

他(廖某)虚构的事实扰乱了社会秩序,我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给予廖某十日行政拘留的处罚。


公安机关提醒广大网友,网络不是“法律盲区”,网络空间也绝非法外之地,在网上发布信息和言论时,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不要抱有任何侥幸心理,针对恶意编造传播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不法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进行查处。对构成犯罪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梅县区公安分局宝华派出所民警 古凡锋

面对网络谣言,广大网友要保持冷静和理性,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共建和谐清朗的网络环境。

在信息时代,我们每个人既是公共事件的参与者,也是公共利益的分享者。如果放任谣言传播,受伤害的不仅是事件的当事人,也会危害到我们赖以生活的公序良俗、世道人心。最终,我们每一个人都会成为网络谣言的受害者。因而,在“人人手握麦克风”的自媒体时代,我们更要以审慎的态度对待传言,通过理性思考和多方求证,提升鉴别谣言的能力。

法律链接:

毒蛇可以私自放生吗?

法律链接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放生毒蛇等野生动物需要经过严格的法律程序和审批。具体来说,放生国家一级、二级保护动物需要分别到国家级主管部门和省级主管部门报批,并且放生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必须通过专家的严格论证,并得到当地林业管理部门的批准。违反这些规定,随意放生野生动物,包括毒蛇,可能会导致法律责任,包括罚款甚至刑事责任。

此外,放生毒蛇不仅违反法律,还可能对生态环境和公共安全造成严重威胁。毒蛇的放生可能导致生态破坏 ,对当地生物多样性构成威胁,同时也可能对人类和其他动物构成安全风险。因此,任何形式的放生都应在法律允许的范国内进行,并且必须遵守相关的生态保护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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