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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补偿安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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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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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范围
拟征收你村位于村东(东至白马河、西至东石善村、北至东石善村、南至东石善村)的土地
征收目的
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据《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野沟门水库重建及宋家庄川分洪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冀发改农经〔2023〕1785号),用于野沟门水库重建及宋家庄川分洪工程项目建设。
拟征收面积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0.3977公顷,其中农用地0.3535公顷(耕地0.0323公顷)、建设用地0.0098公顷、未利用地0.0344公顷。
安置方式
货币补偿、住宅安置。
补偿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执行,为79.5万元/公顷(5.3万元/亩),计31.6172万元
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按有关规定分配。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均依据邢台市信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野沟门水库重建及宋家庄川分洪工程征地拆迁补偿标准>的通知》(邢信政办发〔2024〕6号)文件执行,农村村民住宅的补偿标准:按照邢台旭瑞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执行;地上附着物的补偿标准:按照邢台嘉艺天和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执行。经确认,此次征收土地不涉及青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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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范围
拟征收你村位于村东北(东至草峪村、西至草峪村、北至下坡村、南至草峪村)的土地
征收目的
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据《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野沟门水库重建及宋家庄川分洪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冀发改农经〔2023〕1785号),用于野沟门水库重建及宋家庄川分洪工程项目建设。
拟征收面积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0.1826公顷,其中农用地0.0877公顷、建设用地0.0949公顷。
安置方式
货币补偿、住宅安置
补偿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执行,为79.5万元/公顷(5.3万元/亩),计14.5167万元。
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按有关规定分配。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均依据邢台市信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野沟门水库重建及宋家庄川分洪工程征地拆迁补偿标准>的通知》(邢信政办发〔2024〕6号)文件执行,农村村民住宅的补偿标准:按照邢台旭瑞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执行;地上附着物的补偿标准:按照邢台嘉艺天和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执行。经确认,此次征收土地不涉及青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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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范围
拟征收你村位于村南(东至将军墓村、西至将军墓村、北至将军墓村、南至将军墓村)的土地
征收目的
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据《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野沟门水库重建及宋家庄川分洪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冀发改农经〔2023〕1785号),用于野沟门水库重建及宋家庄川分洪工程项目建设。
拟征收面积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1.4369公顷,其中农用地0.8189公顷(耕地0.0011公顷)、建设用地0.5957公顷、未利用地0.0223公顷。
安置方式
货币补偿、住宅安置
补偿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执行,为79.5万元/公顷(5.3万元/亩),计114.2336万元。
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按有关规定分配。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均依据邢台市信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野沟门水库重建及宋家庄川分洪工程征地拆迁补偿标准>的通知》(邢信政办发〔2024〕6号)文件执行,农村村民住宅的补偿标准:按照邢台旭瑞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执行;地上附着物的补偿标准:按照邢台嘉艺天和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执行。经确认,此次征收土地不涉及青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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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范围
拟征收你村位于村北(东至立羊河村、西至立羊河村、北至立羊河村、南至立羊河村)的土地
征收目的
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据《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野沟门水库重建及宋家庄川分洪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冀发改农经〔2023〕1785号),用于野沟门水库重建及宋家庄川分洪工程项目建设。
拟征收面积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27.1787公顷,其中农用地11.3211公顷(耕地3.0227公顷)、建设用地7.6597 公顷、未利用地8.1979公顷。
安置方式
货币补偿、住宅安置
补偿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执行,为79.5万元/公顷(5.3万元/亩),计2160.7067万元。
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按有关规定分配。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均依据邢台市信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野沟门水库重建及宋家庄川分洪工程征地拆迁补偿标准>的通知》(邢信政办发〔2024〕6号)文件执行,农村村民住宅的补偿标准:按照邢台旭瑞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执行;地上附着物的补偿标准:按照邢台嘉艺天和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执行。经确认,此次征收土地不涉及青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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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范围
拟征收你村位于村南(东至孟家嘴村、西至孟家嘴村、北至孟家嘴村、南至孟家嘴村)的土地
征收目的
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据《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野沟门水库重建及宋家庄川分洪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冀发改农经〔2023〕1785号),用于野沟门水库重建及宋家庄川分洪工程项目建设。
拟征收面积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3.1700公顷,其中农用地3.1103公顷、建设用地0.0597公顷。
安置方式
货币补偿、住宅安置
补偿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执行,为79.5万元/公顷(5.3万元/亩),计252.0150万元。
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按有关规定分配。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均依据邢台市信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野沟门水库重建及宋家庄川分洪工程征地拆迁补偿标准>的通知》(邢信政办发〔2024〕6号)文件执行,农村村民住宅的补偿标准:按照邢台旭瑞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执行;地上附着物的补偿标准:按照邢台嘉艺天和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执行。经确认,此次征收土地不涉及青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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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范围
拟征收你村位于村北(东至前河岔村、西至前河岔村、北至前河岔村、南至前河岔村)的土地
征收目的
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据《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野沟门水库重建及宋家庄川分洪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冀发改农经〔2023〕1785号),用于野沟门水库重建及宋家庄川分洪工程项目建设。
拟征收面积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6.3526公顷,其中农用地4.2835公顷、建设用地1.1934公顷、未利用地0.8757 公顷。
安置方式
货币补偿、住宅安置
补偿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执行,为79.5万元/公顷(5.3万元/亩),计505.0317万元。
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按有关规定分配。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均依据邢台市信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野沟门水库重建及宋家庄川分洪工程征地拆迁补偿标准>的通知》(邢信政办发〔2024〕6号)文件执行,农村村民住宅的补偿标准:按照邢台旭瑞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执行;地上附着物的补偿标准:按照邢台嘉艺天和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执行。经确认,此次征收土地不涉及青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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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范围
拟征收你村位于村中部(东至上坡村、西至上坡村、北至上坡村、南至上坡村)的土地
征收目的
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据.《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野沟门水库重建及宋家庄川分洪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冀发改农经〔2023〕1785号),用于野沟门水库重建及宋家庄川分洪工程项目建设。
拟征收面积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5.4242公顷,其中农用地5.4220公顷、建设用地0.0022公顷。
安置方式
货币补偿、住宅安置
补偿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执行,为79.5万元/公顷(5.3万元/亩),计431.2239万元。
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按有关规定分配。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均依据邢台市信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野沟门水库重建及宋家庄川分洪工程征地拆迁补偿标准>的通知》(邢信政办发〔2024〕6号)文件执行,农村村民住宅的补偿标准:按照邢台旭瑞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执行;地上附着物的补偿标准:按照邢台嘉艺天和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执行。经确认,此次征收土地不涉及青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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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范围
拟征收你村位于村南(东至石井村、西至石井村、北至石井村、南至石井村)的土地
征收目的
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据《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野沟门水库重建及宋家庄川分洪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冀发改农经〔2023〕1785号),用于野沟门水库重建及宋家庄川分洪工程项目建设。
拟征收面积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6.4612公顷,其中农用地6.4228公顷、建设用地0.0384公顷。
安置方式
货币补偿、住宅安置
补偿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执行,为79.5万元/公顷(5.3万元/亩),计513.6654万元。
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按有关规定分配。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均依据邢台市信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野沟门水库重建及宋家庄川分洪工程征地拆迁补偿标准>的通知》(邢信政办发〔2024〕6号)文件执行,农村村民住宅的补偿标准:按照邢台旭瑞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执行;地上附着物的补偿标准:按照邢台嘉艺天和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执行。经确认,此次征收土地不涉及青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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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范围
拟征收你村位于村中部(东至下坡村、西至下坡村、北至下坡村、南至下坡村)的土地
征收目的
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据《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野沟门水库重建及宋家庄川分洪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冀发改农经〔2023〕1785号),用于野沟门水库重建及宋家庄川分洪工程项目建设。
拟征收面积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1.3136公顷,其中农用地0.8698公顷(耕地0.2613公顷)、建设用地0.3416公顷、未利用地0.0122公顷。
安置方式
货币补偿、住宅安置
补偿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执行,为79.5万元/公顷(5.3万元/亩),计104.4312万元。
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按有关规定分配。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均依据邢台市信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野沟门水库重建及宋家庄川分洪工程征地拆迁补偿标准>的通知》(邢信政办发〔2024〕6号)文件执行,农村村民住宅的补偿标准按照邢台旭瑞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执行;地上附着物的补偿标准:按照邢台嘉艺天和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执行。经确认,此次征收土地不涉及青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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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范围
拟征收你村位于村南(东至上坡村、西至上坡村、北至杨家沟村、南至上坡村)的土地
征收目的
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据《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野沟门水库重建及宋家庄川分洪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冀发改农经〔2023〕1785号),用于野沟门水库重建及宋家庄川分洪工程项目建设。
拟征收面积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0.3351公顷,其中农用地0.3294公顷、建设用地0.0057公顷。
安置方式
货币补偿、住宅安置
补偿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执行,为79.5万元/公顷(5.3万元/亩),计26.6405万元。
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按有关规定分配。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均依据邢台市信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野沟门水库重建及宋家庄川分洪工程征地拆迁补偿标准>的通知》(邢信政办发〔2024〕6号)文件执行,农村村民住宅的补偿标准:按照邢台旭瑞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执行;地上附着物的补偿标准:按照邢台嘉艺天和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执行。经确认,此次征收土地不涉及青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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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范围
拟征收你村位于村中部(东至野河村、西至野河村、北至野河村、南至野河村)的土地
征收目的
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据《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野沟门水库重建及宋家庄川分洪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冀发改农经〔2023〕1785号),用于野沟门水库重建及宋家庄川分洪工程项目建设。
拟征收面积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21.8206公顷,其中农用地14.6699公顷(耕地0.0013公顷)。建设用地6.0743 公顷。未利用地1.0764公顷。
安置方式
货币补偿、住宅安置
补偿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执行,为79.5万元/公顷(5.3万元/亩),计1734.7377万元。
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按有关规定分配。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均依据邢台市信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野沟门水库重建及宋家庄川分洪工程征地拆迁补偿标准>的通知》(邢信政办发〔2024〕6号)文件执行,农村村民住宅的补偿标准:按照邢台旭瑞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执行;地上附着物的补偿标准:按照邢台嘉艺天和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执行。经确认,此次征收土地不涉及青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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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范围
拟征收你村位于村西(东至放甲铺村、西至放甲铺村、北至放甲铺村、南至放甲铺村)的土地
征收目的
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据《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野沟门水库重建及宋家庄川分洪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冀发改农经〔2023〕1785号),用于野沟门水库重建及宋家庄川分洪工程项目建设。
拟征收面积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18.2908公顷,其中农用地16.2021公顷(耕地0.1852公顷)、建设用地0.5056公顷、未利用地1.5831公顷。
安置方式
货币补偿、住宅安置
补偿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执行,为79.5万元/公顷(5.3万元/亩),计1454.1186万元。
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按有关规定分配。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均依据邢台市信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野沟门水库重建及宋家庄川分洪工程征地拆迁补偿标准>的通知》(邢信政办发〔2024〕6号)文件执行,农村村民住宅的补偿标准:按照邢台旭瑞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执行;地上附着物的补偿标准:按照邢台嘉艺天和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执行。经确认,此次征收土地不涉及青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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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范围
拟征收你村位于村中部(东至路家庄村、西至路家庄村、北至路家庄村、南至路家庄村)的土地
征收目的
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据《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野沟门水库重建及宋家庄川分洪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冀发改农经〔2023〕1785号),用于野沟门水库重建及宋家庄川分洪工程项目建设。
拟征收面积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88.0661公顷,其中农用地39.5172公顷(耕地12.7045公顷)、建设用地18.4703 公顷、未利用地30.0786公顷。
安置方式
货币补偿、住宅安置
补偿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执行,为79.5万元/公顷(5.3万元/亩),计7001.2550万元。
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按有关规定分配。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均依据邢台市信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野沟门水库重建及宋家庄川分洪工程征地拆迁补偿标准>的通知》(邢信政办发〔2024〕6号)文件执行,农村村民住宅的补偿标准:按照邢台旭瑞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执行;地上附着物的补偿标准:按照邢台嘉艺天和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执行。经确认,此次征收土地不涉及青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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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范围
拟征收你村位于村西、北(东至野沟门村、西至野沟门村、北至野沟门村、南至野沟门村)的土地
征收目的
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据《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野沟门水库重建及宋家庄川分洪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冀发改农经〔2023〕1785号),用于野沟门水库重建及宋家庄川分洪工程建设。
拟征收面积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26.3002公顷,其中农用地23.6958公顷(耕地0.3993公顷)、建设用地2.4451 公顷、未利用地0.1593公顷。
安置方式
货币补偿、住宅安置
补偿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执行,为79.5万元/公顷(5.3万元/亩),计2090.8659万元。
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按有关规定分配。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均依据邢台市信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野沟门水库重建及宋家庄川分洪工程征地拆迁补偿标准>的通知》(邢信政办发〔2024〕6号)文件执行,农村村民住宅的补偿标准:按照邢台旭瑞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执行;地上附着物的补偿标准:按照邢台嘉艺天和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执行。经确认,此次征收土地不涉及青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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