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之前代理过一个标的额较小的案件,我代理的原告是个体户,被告是自然人,被告欠原告四万五千元。
案件诉至法院后,在诉前调解阶段原告与被告达成调解,约定先支付五千元,剩余四万元今年十月至明年一月,每月月底前支付一万,有一期未按时足额支付的,原告可就全部未付款项一次性申请强制执行,并要求被告支付利息。
到了第一期履行期,被告没有付款。我和原告都联系过被告,但被告又开始推脱,总是说过几天就给。
原告看到没有希望,于是就自己去申请强制执行了。
过了几个月,被告开始主动联系我,原来他的银行卡被冻结了,里面还有点钱,他想用这笔钱但是取不出来了。
被告银行卡被冻结后,开始着急了,一直联系我让给他解封,我告诉他我没有权利给他解封。
他又开始联系原告,让原告帮忙先解封。
这种情况,但凡有点头脑的人,只要没有拿到执行款,就不可能去办理解封。
在这里,我对被告说点心里话,只要你不想破罐子破摔,调解书或者判决书生效后,还是尽快还钱吧。
不然所有的银行卡都会被冻结,车房等财产也会被查封,微信支付宝等支付工具也会被冻结,还有被拘留的风险。
总之,一旦进入执行程序,成为失信被执行人后,自己的生活工作都会有诸多不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