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网上看到这样一个敏感问题,机关事业单位等体制内职工下班后去KTV和夜总会这种娱乐场所,是否属于违纪违规呢?
关于公职人员下班后去KTV和夜总会等娱乐活动的明确规定纪律是什么呢?
去KTV夜总会只要涉及了色,很容易就变成违法性质了。
对于机关事业单位职工来说,这方面纪律分为两个层面,一是党纪,即《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的要求,二是公职人员的管理法律。关于公职人员去KTV夜总会等娱乐活动的纪律,两者都有相关规定和要求。
首先《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其次,是针对公职人员的管理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四十条规定,公职人员违背社会公序良俗,在公共场所有不当行为,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比如不能接受有偿陪唱陪侍服务,属于追求低级趣味。
从各方面的文件来看,公职人员工作之外的业余时间去KTV夜总会休闲娱乐,也属正常,只要是正规场所是没有问题的。
但是要注意以下六点:
1.不能接受、提供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娱乐活动。
2.不能出入有私人会所性质的娱乐场所。
3.不能组织、参加用公款支付的娱乐活动。
4.不能参加豪华奢靡或者提供有偿陪侍服务的娱乐活动。
5.不能贪图享乐、追求低级趣味,在公共场合造成不良影响。
6.部分地区工作日禁酒,需要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