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发菏泽!电车“共享”,红灯任性闯,最终被撞负全责...

时事   2024-10-27 20:47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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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车违法载人,不戴头盔

任性闯红灯

这些交通违法行为的出现

注定为事故埋下了安全隐患


案例警示


2024年09月01日20时53分,刘某骑共享电动单车未戴头盔(违法搭载载张某某)沿定陶兴华路自东向西行驶至范阳路路口时,被孙某某驾驶得鲁R**Y29小型轿车沿范阳路自北向南行驶撞倒,造成刘某、张某某受伤,双方车辆损坏。
由于当事人刘某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章第三十八条有关“第三十八条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之规定。当事人刘某负全部责任,机动车驾驶人孙某某无责任,电车搭载人张某某无责任。最终在这起事故中刘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法律链接




根据《山东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规定:
驾驶电动自行车需年满十六周岁
后方载人不得超过12周岁


驾驶、乘坐电动自行车应当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交警提醒
“安全”警钟要时刻敲响!
否则事故酿成时,一切都已来不及
尊重生命,请遵守交通法则
请别让悲剧再次上演!


非机动车

在骑行电动自行车时要牢记交通法律法规:“靠右走、戴头盔、合法载人”。车辆行至路口时一定要注意观察,遵守交通信号灯,减速慢行,没有交通信号灯的要观察交通标识和标线,“安全”警钟要时刻敲响。



机动车

每个驾驶人都有必要掌握一套安全的驾驶技术,做到不主动造成交通事故,不被动涉及交通事故。那么,驾驶人在日常开车时,如何规避与非机动车产生碰撞呢?

 做好预判和预处理准备很重要!
非机动车闯红灯:驾驶人要随时注意从两侧突然冒出来的非机动车,提前做好减速停车的准备,避免与非机动车发生碰擦。
遇到在机动车道上的非机动车:小心为上,如果看到有电动自行车在机动车道上时,要尽量拉开横向距离,当电动自行车距离自己特别近的时候,一定要仔细观察。
遇到斑马线上的非机动车:开车时,你要明白,斑马线的意思就是要提醒驾驶人减速,注意安全。所以平时开车时,千万不要疏忽路况变化和车辆变化带来的盲区。
停车开门遇到突然冲上来的电动自行车:停车时要选择好位置,在开车门时,一定要仔细观察车辆后方的情况,缓慢开车门。后排的乘车人要注意尽量从右侧下车,避免左侧的电动自行车。
来源:菏泽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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