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秋”“国庆”假期廉洁过节的通知

民生   2024-09-12 23:19   辽宁  

关于“中秋”“国庆”假期

廉洁过节的通知


全市各级党组织,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

2024年“中秋”“国庆”将至,为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保持纠“四风”高压态势,营造风清气正节日氛围,现明确要求如下:
一要压实主体责任,加强教育管理。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抓紧抓实抓出成效。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一把手”要负起领导责任,加强对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教育管理,将“八小时以外”纳入监督视线,认真组织学习纪委监委公开通报的典型案例,切实守住行为底线,确保务实节俭、文明廉洁过节。
二要增强风险意识,筑牢思想防线。全市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进一步强化纪律规矩意识,严格遵守各项纪律要求,杜绝侥幸心理,做到知敬畏、存戒惧,树立正确价值观、权力观。严禁违规吃喝、酗酒滋事和发生酒驾醉驾等行为;严禁违规收受名贵特产或礼品、礼金、消费卡,特别是“天价”月饼、蟹卡蟹券;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严禁接受或者向他人提供可能影响公正行使公权力的宴请、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或者参加其他可能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高消费活动;严禁在公共场合或者在群众面前颐指气使、耍特权、逞威风等;严禁违规组织或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带有“小圈子”性质的“酒局”“联谊聚会”等活动;严禁纵容、默许配偶、子女或者其他特定关系人利用本人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谋取私利;严禁发生值班不在岗及在岗不尽责等违反值班纪律行为。
三要紧盯关键问题,精准执纪问责。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构要立足自身职能,灵活运用专项监督、明察暗访、突击检查等手段,综合开展监督检查,主动排查、发现问题线索,重点发现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隐形变异问题,同时要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坚持从严执纪、直查快办,持续释放出对“四风”问题紧盯不放、一抓到底的强烈信号,对节日期间不收手、不收敛、顶风作案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
市纪委监委将成立检查组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单位和个人坚决从严查处、通报曝光;对责任落实不力、“四风”问题突出的单位,在追究当事人责任的同时,还要追究当事人所在部门党组织的主体责任。
监督举报电话:0416-8122888

 凌海市纪委监委

2024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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