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一女生与朋友合影被盗图造谣,称未获道歉赔偿

民生   2024-11-05 08:59   广东  


广州女生小婷在网上分享自己与5名室友的旅行合影,被一短视频账号盗图后,发酵成为“六姐妹彩礼”话题,今年9月,广州互联网法院判决被告博主出具道歉信,并赔偿1.2万元。11月4日上午,当事人小婷告诉南都记者,由于侵权人仍未道歉赔偿,她们刚刚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以倒逼其履行义务。


广州女生的合影被盗走造谣。


小婷向南都记者介绍,今年9月法院做出一审判决之后,因为被告失联,法院以发布公告的方式向其传达了判决,公告期共30天;此后按照规定,被告有15天的上诉期。在这期间,她和其他几名当事人仍未收到对方的道歉及赔偿。因此在上诉期满后,11月4日,她们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小婷说,自己在网上查询了强制执行流程,可能又要经历好几个月,“虽然还没收到钱,但是我们的维权行动已经鼓励到其他人了,挺开心的。”


南都此前报道,2023年11月,小婷与5名室友的旅行合影,被一30多万粉丝的短视频账号盗图,配以“彩礼都是10万,你会选哪一个做女朋友?”“我们六姐妹都想结婚了,你愿意给我个稳定的家吗?”“26岁彩礼18.8万”等文字,在抖音平台先后发布了9条视频,部分视频的点赞、评论均过万,案涉视频和截图还被转载至百度、虎扑、微信公众号等其他平台,形成所谓的“六姐妹彩礼话题”,让几位女孩的生活受到了严重影响,当事人决定诉诸法律。


2024年3月18日,小婷等4位原告与被告卢某的网络侵权责任纠纷一案,在广州互联网法院正式立案,并于6月5日开庭审理。被告卢某经公告送达开庭传票,未到庭参加诉讼,未作答辩。


9月26日下午,小婷通过南都向外界表示,已收到广州互联网法院的一审判决书。一审法院认为,被告的上述行为,在主观上具有过错,客观上造成原告的社会评价降低,侵害了4位原告的名誉权;未经授权,使用原告的肖像照片,侵害了原告的肖像权,均应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最终,判令被告卢某出具书面道歉信,向4位原告赔偿财产损失(含合理开支)1.2万元,并承担案件受理费。


“我也觉得维权的过程很漫长、很繁琐,好几次都想放弃。但是次次都是这样,那些人盗图就没成本。”小婷向南都记者表示,“网络不是法外之地,我们相信中国的法律,被造黄谣应该及时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权益,那些随意践踏法律的人也迟早需要依法付出对应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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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大件事(nandusz)、N视频报道

采写:南都记者 侯婧婧

编辑:张盼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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