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穿“警服”?袁家界派出所:处罚!

政务   2024-10-29 17:11   湖南  

为深入推进交通事故预防工作,严厉打击非法运营违法行为,武陵源公安高位推进专项整治工作落地落实,大力开展打击非法运营专项行动,全力构建安全有序和谐稳定的道路运输环境。10月28日,袁家界派出所民警在开展打击非法运营专项行动日常巡逻中,依法查处一起非法使用人民警察警用制式服装案,违法行为人陈某已被依法行政拘留。

10月28日上午10时许,袁家界派出所民警在开展打击非法运营专项行动日常巡逻中,发现一名男子疑似身穿警用制式服装在路边闲逛。发现该情况后,袁家界派出所高度重视,立即加派警力赶往现场,后经对该男子身份进行核实,发现该男子为当地居民,因当天天气寒冷,便在出门时随手拿了一件老旧警用制式服装披在身上。经询问,陈某对自己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目前,违法行为人陈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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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三十六条明确规定:人民警察的警用标志、制式服装和警械,由国务院公安部门统一监制,会同其他有关国家机关管理,其他个人和组织不得非法制造、贩卖;人民警察的警用标志、制式服装、警械、证件为人民警察专用,其他个人和组织不得持有和使用。

违反前两款规定的,没收非法制造、贩卖、持有、使用的人民警察警用标志、制式服装、警械、证件,由公安机关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警用制式服装是服装

但更是人民警察专有的服装

任何个人或者组织切勿心存侥幸心理

触碰法律红线

最终得不偿失

广大群众一旦发现此类违法行为

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警



   素材来源:袁家界派出所    编辑:欧文静

一审:吴惟肖   二审:唐艺    三审:贺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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