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青海】青海省人民检察院:青海省检察机关 “两个聚焦”筑牢平安之基

政务   2024-11-20 17:58   青海  
平安,是人民所盼、百姓所愿,是人民群众最基本的需求。今年以来,青海省检察机关立足法律监督职能,围绕省委的决策部署,充分履行宪法赋予的神圣职责,一体履职、综合履职、能动履职,全力做好检察环节各项工作,竭力维护社会大局安全稳定,深入贯彻省委平安青海建设“十个一”新部署新要求,突出“两个聚焦”,为平安青海建设积极作为,并取得良好成效。

图为青海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查庆九在联点的河南县宣讲习近平总书记考察青海重要讲话精神,讲授党纪学习教育专题党课。青海省人民检察院供图

聚焦全面保护 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青海省检察机关针对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新形势,以个案预防为基础、以系统治理为目标,聚焦高质效办案、精准帮教、诉源治理,多措并举推进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工作。聚焦高质效办案。强化对未成年人刑事司法政策的系统把握,将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与未成年人犯罪“教育、感化、挽救”方针有机结合,一方面对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强奸等暴力犯罪及涉黑恶犯罪,或者主观恶性大、犯罪性质恶劣、手段残忍、后果严重的未成年人犯罪,依法批捕、起诉,充分发挥刑罚的教育惩治功能,警示教育社会和相关责任主体。另一方面,对主观恶性较轻的初犯、偶犯,或者因家庭、校园、偶发矛盾引发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依法从宽,积极适用认罪认罚从宽,依法不捕不诉、附条件不起诉。聚焦精准帮教。加强未检社会支持体系建设,探索引入社工、心理咨询师、家庭教育讲师等多元融合矫治元素,创新一站式联合帮教矫治工作模式,促推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体系建设。西宁市检察院与团市委共同打造西宁市青少年关护接力站,建立“检察 + 社工 + 咨询师 + 志愿者”多元化服务团队,探索建立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机制,因人施策、因案施教。湟中区检察院建立“荷华”未检品牌,依托心理健康教育基地,打造心理健康示范点和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站,挖掘、链接各类资源参与未检社会支持体系建设。城中区检察院探索形成“未检 + 全科网格”全链条参与基层治理新路径,开展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工作,深入辖区 224个网格,对罪错未成年人进行科学分级,落实以“司法专业化 + 帮教社会化”的矫治模式。聚焦诉源治理。“检察 + 家庭”,强化监护职责。加强与妇联等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在检察院、妇联、社区建立多家家庭教育指导站,实行“训戒 + 督促监护令 +家庭教育指导”模式,用检察监督压实家庭教育责任,教导“甩手家长”依法带娃。“检察 + 学校”,督促学校预防。全省各级院通过专项工作、督导检查、信息共享等方式,积极参与校园安全专项整治,促推健全完善惩防性侵害、性骚扰、校园欺凌机制。“检察 + 社会”,促推社会防护。部署开展“检爱同行 共护未来”法律监督专项行动。办理宾馆、酒吧、娱乐场所违规接纳未成年人进入等涉未公益诉讼案件,督促推动相关部门清查整顿,全力铲除未成年人犯罪的土壤和条件。“检察 + 网络”,加强网络保护。针对类案办理发现的过度接触网络成为未成年人犯罪和受到侵害的重要原因,联合网信、文旅等部门共同开展网络安全专项检查,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清朗网络空间。聚焦突出问题。与省教育厅多次研究专门学校设立及专门教育开展问题,推动专门学校建设。联合省妇联、省教育厅等部门打造 3 个青海省“未爱·守心”未成年人观护基地,开展“1+N”联合帮教救助。省检察院与省妇联共同筹备打造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基地。整合全省未成年人检察资源,组建青海省“未爱·守心”省市两级未成年人检察专业化办案团队,对全省性重大、疑难、复杂的涉未成年人案件实行一体化办理机制,提升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能力和水平。以数字赋能为驱动,探索提升未成年人犯罪预防质效,搭建控辍保学等领域数字监督模型。

图为青海省检察院召开党组(扩大)会、机关党员干部大会传达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青海省人民检察院供图

聚焦枫桥经验 创新服务群众工作方法
新时代“枫桥经验”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在预防化解矛盾纠纷中的实际运用。近年来,果洛藏族自治州检察机关深刻把握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科学内涵和实践要求,以省委平安青海建设“十个一”和推进“枫桥经验”青海新实践工作要求为牵引,以省检察院部署打造新时代“枫桥经验”青海检察升级版为契机,立足果洛区位特点实际,在司法办案中牢固树立实质性化解理念,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多元化解矛盾纠纷,用心用情解决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确保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助推地方社会治理。果洛州两级院在实践探索中总结出了符合当地实际的有效做法,其中,达日县检察院探索创新的“三江源·检察蓝”联动解纷工作法,被中央政法委评为全国“枫桥式工作法”先进典型。聚焦畅通诉求渠道,架起检察为民连心桥。充分发挥 12309 检察服务中心窗口及民事行政检察职能作用,精细化服务好来访群众,以实际行动践行人民至上。一是严格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不断提高文明规范接访水平,做到“门常开、人常在,随时来、随时接”。进一步规范信访接访工作程序,对收到的案件做到7日内程序性回复 ;对属于检察机关管辖的信访案件,依法及时导入程序办理,3 个月内将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信访人 ;对不属于检察机关管辖的案件,指明路径,为群众提供就近、便利、及时的检察服务。二是常态化落实好检察长接访制度。坚持院领导带头接访,通过领导包案、带案下访、上门走访等形式,合法合情合理做好上访群众的疏导教育工作,对可能引发信访矛盾的敏感案件、群体性事件以及重复信访积案逐一排查,配强藏汉双语接访力量,促进隐患化解。2023 年化解上级院、果洛州委政法委交办的 5 件重点信访案件,实现了非正常赴省进京零信访案件、检察环节零信访积案、信访接访安全零事故的良好效果。三是注重分类施策,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重点信访人员进行全面排查梳理,逐一建立台账,并统筹运用和解化解、政府救助、社会救助、民间互助等手段,做好信访人员的政策解释和思想疏导工作,妥善解决信访人实际困难,保障他们基本生活,使他们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心、社会的关爱,努力做到案结心结同步解。果洛州两级院共签订息诉罢访协议书20余份,有效化解积案5件。四是注重横向协作,凝聚“检行”合力。将行政检察职能与人社、司法的行政职能相融合,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通过建立机制、成立“维权工作站”等形式,积极有效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果洛州检察院、甘德和久治县检察院先后与本地人社部门会签《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加强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协作机制的意见》《关于建立检察法律监督与劳动保障监察协作机制的意见》等协作机制,实现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资源共享、同频共振、同向发力,构建“检行”协同护航民生民利格局。同时,果洛州两级院相继在人社、法院等部门挂牌成立8个劳动维权联络工作站,为畅通劳动者维权绿色通道奠定基础。聚焦做细矛盾化解,深化检察为民解心结。把推进公开听证作为提升司法透明度、增强司法公信力的重要抓手,始终坚持“能听证、尽听证”的原则,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律师代表等全过程参与听证,共同化解矛盾。一是因地制宜开展检察听证。针对群众文化程度普遍不高的情况,果洛州两级院通过群众听得懂、易接受的方式,由检察长、分管副检察长带头主持公开听证,现场答疑解惑、释法说理,在公开听证现场,给予当事人充分时间阐述对检察机关决定的意见、理由和相关诉求等,做到平息诉争、化解矛盾。2021 年以来,共组织对 84 件民事、行政、控申检察案件进行公开听证。二是常态化开展上门听证。果洛地广人稀,为更好满足群众的司法需求,使群众更加直观地感受到公平正义,果洛州两级院积极探索建立上门听证工作机制,把案件听证开到群众的“家门口”,把矛盾纠纷化解在群众“家门口”。听证中,邀请第三方人士参加听证评议,把法理、事理、情理讲深讲透,努力打通检察服务“最后一公里”,使群众切实感受到检察温度。如 :2022年 8 月,果洛州检察院针对一当事人对案件急盼、情绪激动而做出多头举报的不稳定上访,办案检察人员在对其进行安心抚慰后,邀请听证员、人民监督员和果洛州社会综合治理服务中心工作人员,通过上门听证,对信访人存在的疑惑和相关法律进行细致耐心的释法说理并提出检察意见,打开信访人急躁的心结,当场签订息诉罢访承诺书。2023年11月,玛沁县检察院在办理涉农民工讨薪民事支持起诉案件中,充分考虑当事人工作特殊,交通不便的问题,赴当事人工作地组织召开听证会,用群众可感可触可信的方式,助力化解农民工“薪”愁。三是优化民事行政检察和解工作。充分发挥民事行政检察职能作用,高效利用民事行政检察和解周期短、见效快、司法成本低的特点,通过“检察听证 + 检察和解 + 参与调解”工作法,以公开促公信,快速有效地帮助120名农民工讨回薪资214万余元。其中,久治县检察院办理的华某某等人欠薪纠纷案被省检察院作为典型案例予以发布。同时,主动对接劳动监察部门,积极参与农民工工资调解工作,协助解决农民工工资230万余元,有效实现案结事了人和、双赢多赢共赢的办案效果。聚焦纾解群众急难,撑起检察为民暖心伞。坚持把为民办实事作为检察为民的重要内容,聚焦群众急难愁盼,办实事、解民忧、纾民困。一是因案施策,多元化开展司法救助工作。通过案件办理,重点就侵害人身权案件、弱势群体支持起诉案件等详细摸排司法救助线索,确保“应救尽救、应救即救”,办理了一批司法救助案件。2021年至今,果洛州两级院共办理司法救助案件39件50人,发放救助资金137.9万元,救助未成年15人,贫困户20户,资助大学生5名,残疾人10人,开展司法救助回头看20余次。二是加强内外部协作,延伸司法救助职能。把司法救助工作与信访维稳、民族团结进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工作相衔接,加强与乡村振兴、妇联等部门的沟通交流,围绕如何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和相关职能部门作用,完善合作机制,畅通弱势群众和困难群众多元化救助措施渠道深入交流,优化救助效果,形成司法救助工作合力。同时通过电话回访、上门走访等方式对救助家庭进行跟踪回访,全面掌握案件办理及帮扶措施落实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司法救助后生活仍有困难的,协调相关职能部门落实社会救助,坚决防止因案返贫,提升救助效果,彰显司法温情。三是强化法治宣传,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果洛州两级院深入社区、乡镇、工地、广场、牧户,零距离、面对面开展以“《信访工作条例》宣传月”“美好生活与民法典相伴”“送法进乡村、助力乡村振兴”等为主题的各类宣传活动,通过悬挂横幅、现场宣讲、发放宣传册和宣传品、提供法律咨询等方式进行普法宣传上百余场(次),受众达上万人。同时,充分利用好“两微一端”、抖音、头条号、视频号等新媒体平台,特别以官方微信公众号为重点,广泛开展民事、行政、控申检察有关法律法规和典型案例宣传,依托新闻媒体,讲好检察好故事。聚焦夯实基层基础,搭建检调对接同心圆。基于果洛地处三省交界的特殊地理位置,长期普遍存在群众间因婚姻、草山等问题引发的纠纷矛盾,果洛州两级院勇于担当,在规范执法办案的同时,将检察职能向化解社会矛盾、社会管理创新执法延伸,完善多元化解机制。一是把化解矛盾贯穿于执法办案始终,真正实现诉调同步、案结事了。对受理的案件立足案件事实,依法确认案件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法律责任,充分尊重当事人意见,秉持依法、预防、化解相结合的原则,主动与双方当事人沟通,向当事人解释相关法律程序,理性分析达成协议的利弊,反复征求双方当事人意见,协调相关行政机关和人民法院,积极主动当好调解工作的参与者。二是在做好调解工作的同时,全程监督调解的保密性、自愿性、合法性和公正性,防止强迫调解、违法调解。实现矛盾纠纷的全息化解是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重要特征,不仅注重及时解决当前矛盾纠纷,还注重修复因矛盾纠纷受损的社会关系,最大程度彰显“以和为贵”的传统文化价值,努力避免类似矛盾纠纷的再发生,真正实现“案结事了”。在办案过程中认真分析矛盾纠纷发生的原因,研究制定化解方案,切实发挥行政检察“一手托两家”的作用,追求诉源治理,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良好效果。三是监管有的放矢、坚决防范不稳定因素。紧紧抓住重点人员对不稳定事件策划、组织等核心要素,进一步加强排查帮扶管控工作,从关键节点上斩断风险链,做到对重点人员的精准识别。严格落实动态排查、台账管理、分级管理、风险等级评定要求,切实解决底数不清、情况不明等问题,坚决防止个人极端事件的发生。坚持因人施策、因案施策,分类落实教育转化、帮扶解困、打击处理等措施,从根本上消除隐患,从心里上消除对抗,实现有效转化。

图为省检察院第八检察部党支部联合第一检察部党支部在西宁市南大街小学,开展“拒绝校园欺凌 健康快乐成长”学雷锋主题党日活动。青海省人民检察院供图

下一步,青海省检察机关将切实把平安建设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系统来抓,以人人有责的意识,做实做细平安建设各项工作,坚持司法办案与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并重,坚持司法办案与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并重,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增强检察机关执法满意度。
来源:青海政法
编辑:李辉
制作:何玉蕊
审核:马会平
(2024年第83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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