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有关部门解释说明,我理解了这是我们企业应当承担的社会责任,我们已补缴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并将继续履行扶持残疾人就业的责任和义务。”近期,一家补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用人单位负责人说道。
这背后,是检察机关通过公益诉讼诉前磋商,助力15万余元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追缴入库的故事。
2024年7月,巴东县人民检察院通过全国检察机关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管理平台发现辖区内3家用人单位存在未依法申报、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行为,致使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受到损害。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是保障残疾人权益、促进残疾人就业的重要措施,我们决不能置身事外!”收到该线索后,承办检察官快速受理并审查该案件。
7月18日,巴东县人民检察院组织相关行政机关进行磋商,督促有关部门加强协作配合,并加强宣传引导,推动辖区内用人单位及时、足额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切实提升辖区内残疾人就业服务质量和水平。
磋商后,相关行政机关积极履职,通过实地走访、电话询问等方式逐一摸排管辖范围内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征收情况,力争做到问题清底数明。
对于未按规定申报的3家残保金纳税人,及时履行催报催缴程序,制定送达催缴文书,督促其及时申报。目前,三家公司欠缴的残保金已全额入库,合计金额150686.52元。
同时,行政机关组织开展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政策培训会,召集重点用人单位开展政策宣传和业务培训;强化部门联动,制发了全县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征收公告,加强数据信息共享,定期召开工作协调会,强化共治,确保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整改工作落实落细。
该案是巴东县人民检察院全心全力维护残疾人权益的生动体现。未来,巴东检察院将持续做深做实 “检护民生” 专项行动,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配合。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职能作用,为维护残疾人平等权利、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增进弱势群体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
(来源:巴东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