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科技创新、企业经营管理、技术技能、乡村振兴等4个领域遴选40名左右西江拔尖人才。
由肇庆市科学技术局、肇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肇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肇庆市农业农村局等4个平台单位分别负责开展科技创新、企业经营管理、技术技能、乡村振兴等4个领域西江拔尖人才的初步评审工作。
申报人选应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爱岗敬业,具有严谨的工作作风和良好的生活作风,全职在肇工作两年以上(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除外)。申报有关领域西江拔尖人才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科技创新领域
1.拔尖人才。申报人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近4年在所处领域取得国内领先水平研究成果并在我市实现成果转化或作出重大贡献,对我市基础研究、原始创新、技术研发、产业发展、人才培养、学科发展等作出突出贡献;具有卓越创新能力、科研水平和团队组织管理能力;具有牵头承担实施省级以上科技项目经验;拥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职称(企业一线研发人才可不受此限制)。
2.青年拔尖人才。申报人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特别优秀的可放宽到45周岁,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近4年在所处领域取得国内较高水平研究成果并在我市实现成果转化或作出较大贡献,对我市基础研究、原始创新、技术研发、产业发展、人才培养、学科发展等具有重要推动作用;具有较强创新能力、科研水平和较大发展潜力;一般应获得硕士以上学位。
3.佐证材料。身份证件复印件,学历学位证明,职称证明,工作经历及任职证明,近4年主要成果佐证材料,申报表中所填写的全部成果所对应的证明材料;可证明本人业绩或成果的其他材料。
企业经营管理领域
1.拔尖人才。申报人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担任企业决策层的经营管理者,任职期间企业经济效益显著增长,特别是总资产、净资产、应税收入、利润总额、纳税金额等主要经济指标有显著提高;所在企业处于全市同行业领先地位,近4年在引领科技创新、突破关键技术和“卡脖子”技术、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人才引育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
2.青年拔尖人才。申报人年龄不超过40岁,特别优秀的可放宽到45周岁,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担任企业决策层的经营管理者,任职期间企业经济效益逐年增长,特别是总资产、净资产、应税收入、利润总额、纳税金额等主要经济指标有一定提高;所在企业成长空间、发展潜力较大,全市范围内能获同行业认可;近4年在引领科技创新、突破关键技术和“卡脖子”技术、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人才引育等方面作出较大贡献。
3.佐证材料。身份证件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学历学位证明,工作经历及任职证明,所在企业近4年主要经济指标证明(包括总资产、净资产、应税收入、利润总额、纳税金额等),近4年所获荣誉;可证明本人业绩或成果的其他材料。
技术技能领域
1.拔尖人才。申报人须在专业技术岗位或技能岗位上工作,具有高级职称、高级技师(一级)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至少达到以下条件之一:近4年在国家和省重大战略、重大工程项目、关键核心技术等领域取得重大突破;长期扎根一线专业技术和技能岗位并作出突出贡献。
2.青年拔尖人才。申报人须在专业技术岗位或技能岗位上工作,具有高级职称、高级技师(一级)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特别优秀的可放宽到45周岁,至少达到以下条件之一:近4年在其从事行业的技术创新领域达到较高水平,拥有独立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在本行业中具有领先的技术技能水平或有重大技术革新,总结出先进的操作技术方法并为同行业公认;具有鲜明地域和民族特色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方面技艺精湛,在区域内具有较大影响力。
3.佐证材料。身份证件复印件,学历学位证明,职称、技能等级证明,工作经历及任职证明,近4年所获荣誉,参与标准化制定证明,专著、论著证明,业绩成果证明(主要包括:技术成果转化经济和社会效益、公益服务、课题研究效益等),团队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证明材料;其他能证明技术技能水平的证明材料。
乡村振兴领域
1.拔尖人才。申报人须至少达到以下条件之一:近4年在农业农村领域取得重大技术创新或改革成就;创新性研究成果处于国内领先地位;创新成果在促进农业科技进步、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或农民生活富裕中取得显著成效;在农业生产经营、农村二三产业发展、乡村治理、农业农村科技、推动农民共同富裕等重点领域,开展创新研究,研究成果具有冲击国内外研究前沿的潜质。
2.青年拔尖人才。申报人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特别优秀的可放宽到45周岁,须至少达到以下条件之一:领办创办休闲旅游、外向型和电商农业等农村新产业新业态且有较大影响;领办创办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农业经营主体,产品获得绿色、有机认证,经济效益、科技水平在全市位于前列;联农带富效果明显,安置农村富余劳动力30人以上,或年上缴国家税收10万元以上,或投资社会公益事业方面有突出贡献。
3.佐证材料。身份证件复印件,学历学位证明,职业资格证书,工作经历及任职证明,近4年主要成果佐证材料和荣誉证书,营业执照,申报表中所填写的全部成果对应的证明材料;可证明本人业绩或成果的其他材料。
(一)所有项目申报人年龄、在肇工作年限、取得成就成果年限等,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
(二)已入选国家级、省级、市级人才工程项目且仍在支持期的,不得参与本次申报。管理期满的,可依据管理期满后取得的最新成就、成果推荐申报。每位申报人只能选择一个领域进行申报,不得多领域申报。申报截止日期为2025年1月15日。申报人所在单位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逾期不予受理,后果自负。
(三)申报人依托用人单位,根据本人专业及研究领域向对应的各地业务主管部门提交《肇庆市西江拔尖人才申报表》(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及佐证材料一式6份(用人单位为中直驻肇、省驻肇或市直单位的,由用人单位直接提交申报材料至相应平台单位)。申报人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申报资格。
(四)申报人所在单位必须严格审核申报人是否符合申报条件、申报资料是否真实完整,确认无误后方可同意申报。如因把关不严造成的问题,将对该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申报中遇到的有关问题可详细咨询各县(市、区)、功能区业务主管部门(联系方式见下图)。未尽事宜,由肇庆市委人才办会同肇庆市科学技术局、肇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肇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肇庆市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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