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行政管理服务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今年7月1日,公安部推出实施公安交管8项便民利企改革新措施,其中在北京、天津、苏州等60个城市试点推行机动车行驶证电子化,目前已累计为5000多万名车主核发电子行驶证,取得良好效果。近日,为进一步扩大改革惠及面,公安部部署自11月4日至12月2日在全国分三批全面推广应用机动车行驶证电子化,进一步简化办事手续资料,提升证件使用便捷度,更好便利群众办事出行。车主可以对照本地启用时间安排,通过全国统一的“交管12123”APP申领电子行驶证。
电子行驶证进一步强化交管政务服务数字赋能,深化电子证照应用,为车主提供在线“亮证”“亮码”服务。
一是便利申领应用。机动车所有人可登录“交管12123”APP直接申领电子行驶证。电子行驶证式样全国统一,群众可以在办理车辆登记、违法处理、事故处理等交管窗口业务时出示使用,支持机动车所有人授权他人使用,便利委托他人代办业务。同时,可以拓展办理客货运输证照、保险理赔等应用场景。
二是实时动态更新。电子行驶证通过全国公安交管电子证照系统生成,动态显示机动车检验、抵押、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处理情况等状态,方便实时查询、实时出示、实时核验,便利在车辆抵押、二手车交易等场景使用。
三是安全有效可靠。电子行驶证通过全国公安交管电子证照资源库验证比对,采用数字签名防伪技术,有效防止篡改、伪造,保证电子行驶证真实有效,便于在二手车交易等场景采信应用,并采用动态二维码、数据脱敏、数据加密、实人认证等技术保护个人信息安全。需要说明的是,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纸质行驶证应当随车携带;电子行驶证主要应用于相关窗口业务办理。
为确保电子行驶证顺利推广应用,公安部交通管理局专题部署推进,制定配套方案,组织升级系统,指导各地公安交管部门细化方案,精心筹备,做好各项实施准备工作,保证电子行驶证顺利发放。
据悉,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石河子市、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将于11月4日推广启用,阿勒泰地区、克拉玛依市、吐鲁番市、哈密市、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将于11月18日推广启用,阿克苏地区、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喀什地区、和田地区将于12月2日推广启用。此前,电子行驶证已于7月1日在乌鲁木齐市、塔城地区试点先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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