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属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2人

教育   2024-11-22 17:30   山东  

2024淄博市周村区区属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2人

根据周村区区属国有企业人员招聘管理有关规定,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和业务发展需要,现将2024年度周村区区属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及范围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应聘人员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88年11月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年龄可适当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3年11月以后出生),年龄计算以身份证记载为准;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五)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回避规定情形的岗位,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特别优秀的应聘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具有10年以上应聘岗位相关工作经历;2.在区县级以上国有企业、金融机构财务、审计、融资部门担任中层正职(含相当职务层次)3年以上,或中层副职5年以上;3.在大中型民营、外资、会计师事务所等非国有企业担任中层正职以上职务5年以上;4.具有应聘岗位专业对应的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等级证书等(详见附件1)。

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工作年限计算至2024年11月。

二、招聘岗位及考试形式

周村区区属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岗位条件、招聘人数等具体要求见《2024年度周村区区属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附件1)。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12月2日-12月4日9:00-16:00

报名地点:淄博市周村保安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周村区太和路176号)2楼西首会议室

应聘人员须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及附件内容,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须在报名时间内携带报名所须提交材料至报名地点进行现场报名。应聘人员因故不能到场的可委托他人代报名,被委托人须携带报名委托书(可参考附件3)、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代为报名。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应聘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报名须提交材料有:

1.本人签名的报名登记表(附件2)。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身份证丢失的可提交临时身份证。其中,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3.学历、学位有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具体包括:

(1)符合岗位学历、专业要求的学历证书。2001年及以后的高校毕业生还需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验证打印)或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招聘岗位要求具体专业、应聘人员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一级学科(类)的,还需提交能体现具体专业的就业推荐表、毕业论文答辩登记表、成绩单、学校出具的相关情况说明等材料之一,由招聘单位认定。

(2)招聘岗位有学位要求的,还需提交与学历证书相对应的学位证书。2008年9月1日及以后的毕业生还需提交教育部学位证书网上查询结果(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验证打印)或教育部学位认证报告。军队系统相关学位授予单位颁发的学位除外。

(3)按照新旧专业对应关系应聘的人员,属于根据所学方向不同分别划入不同专业情况的,应聘人员还需提交所学具体方向的说明材料,由招聘单位认定是否符合岗位要求。

(4)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除学历学位证书外,还需同时提交教育部门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原版成绩单(附有资质的正规翻译机构出具的中文翻译件)等材料。对于2006年8月之后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2008年8月之后出具的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2013年(含)之后出具的中外合作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还需同时提交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在线查询结果。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有关要求和程序。

4.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或具有同等效力的公布文件、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

5.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原件,工作经历证明内容需注明工作年限、单位性质、从事岗位、任职情况等,由用人单位出具并加盖公章或提供其他有效佐证材料,由招聘单位认定。

6.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就业协议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说明或解聘材料(可参考附件4)。在职人员是指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被国家机关录用、被事业单位聘用的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人员是指与单位签订初步就业协议的人员。劳务派遣人员应聘的,提交的同意应聘说明需加盖派遣单位和工作单位双方公章。其中,报名时属在职人员、后解除劳动关系的,应提交解除劳动合同书、解除就业协议书等材料之一或档案代理部门出具的未就业说明(时间应在报名时间之后)。报名时无工作单位的不需要提交。

对在职人员出具同意应聘或解聘材料确有困难的,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考察时提供。考察时仍无法提供的视为考察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负责实施。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审查工作,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审查结果,并提供咨询服务。对符合招聘条件的,予以通过;对提交信息不全的,说明缺少的内容;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不予通过并说明原因。审查结果现场反馈。

区属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招聘工作中发现审核通过人员有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岗位取消

报名结束后,应聘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聘用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聘用2人以上的,按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核减或取消招聘岗位情况,在周村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zhoucun.gov.cn/)“国有企业招聘信息”专栏公布。

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只进行一次。应聘人员报名成功后,应保持通讯畅通,逾期未改报的,视为放弃。

四、考试

(一)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只考一科,考试内容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市情市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笔试的具体时间、地点等详见笔试公告。

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成绩。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由周村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考生对笔试成绩有异议的,参照《山东省部分人事考试成绩复核办法》(鲁人社字〔2022〕140号)办理。

笔试成绩不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各岗位的招聘计划数(以核减取消后为准),按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并面向社会公布;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笔试成绩并列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范围;不满上述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

(二)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测试的方式进行。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等详见面试公告。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面试公告,了解面试纪律要求,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面试。未按规定要求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三)总成绩计算与排名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面试成绩不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并面向社会公布。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岗位及总成绩并列的,通过加试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

五、考察和体检

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考察工作。考察、体检时先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进行。

考察采取查阅档案、实地走访、考察谈话等多种形式,对考察人选进行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考察,并对人选资格条件进行认真复查。政治素质考察要突出政治标准,注重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以及是否需要履职回避等。业务能力考察要突出工作能力,注重考察专业水平、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心理素质等。同时,要参照干部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对考察人选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招聘单位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撰写考察材料。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统一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依据有关规定安排复检,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因考察体检不合格、弃权、在职人员未征得所在单位同意等原因造成空缺的岗位,可从应聘同一岗位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周村区人民政府网站面向社会公示,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受聘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劳动合同的订立、试用期制度按《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办理。

七、其他

本次招聘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次招聘发布的公告、岗位一览表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政策咨询电话:

淄博市周村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0533-7878183

淄博众才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0533-6198110

淄博金财公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0533-7878181

淄博瑞鑫投资有限公司  0533-3051570

山东周村古商城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0533-6451136

淄博市周村保安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0533-61503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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