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山市机关雇员招聘办法》《中山市机关雇员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单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普通雇员9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学位的人员。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具备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现役军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处理或在处分期内的人员,不得报名。
本公告涉及的年龄计算时间截至报名首日。
(一)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我单位将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的,方能参加考试,现场领取由我单位出具的《报名成功通知书》。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报名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不予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
委托他人参加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的,还需由报考者出具《报名和资格审查委托书》原件一份(写清委托事项、委托人签名并在签名处按指纹),同时提供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二)时间和地点
2024年9月10日至1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地点:中山市东区松苑路1号市纪委监委大楼4楼418室。
(三)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提供资料如下:
1.考生自行打印《报名登记表》(正反面打印,一式两份)(详见附件2);
2.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须在同一面上);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内地高校毕业生同时提交学信网学历、学位验证信息,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上述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4.岗位要求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 需提供近半年内由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开具的党员证明原件(盖章);
5.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需与《报名登记表》照片一致,备注姓名,JPG格式,大小为200KB以下,照片必须清晰、不变形、背景为纯色,请不要使用其它照片或视频的截图),电子照片需用U盘拷贝;
6.其他岗位所需的证明材料。
考生所提供的复印件需完整、清晰,按原尺寸复印。
(四)下载打印准考证
我单位将于2024年9月25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准考证扫描件发送至考生邮箱(以考生在《报名登记表》上填写的电子邮箱为准,下同),考生应于开考前2天提前查看并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作为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的凭证,遗失不补。考试当天未携带纸质准考证的,不得参加考试。
(五)报名注意事项
1.每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报考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2.报考人员要如实、准确填写个人报考材料。对提供虚假材料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资格,并将情况通报相关部门。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不指定考试用书。
笔试时间:2024年9月28日(星期六)09:00-11:00
笔试地点:视报考人数确定(详见准考证)
笔试结束后,我单位视笔试情况划定笔试入围分数线。
笔试成绩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告知考生。
面试对象人数按招聘岗位拟雇用人数1:3的比例由我单位确定(笔试入围考生人数少于1:3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二)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地点将在中山纪检监察网站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统一划定为60分。对考试合格的考生,依总成绩高低顺序,按雇用岗位拟雇用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体检按《中山市机关雇员雇用体检标准(2020年修订)》执行。考察按有关规定进行。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体检和考察合格者将在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中山纪检监察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考生经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合格后,择优雇用。
本公告由我单位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60—883314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