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代会 | 清华大学数学科学系第三十八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

文摘   2024-11-08 16:20   北京  

清华大学数学科学系第三十八次学生代表大会

代表产生办法

根据《清华大学数学科学系学生会章程》、《清华大学数学科学系学生科学技术协会章程》制定本办法:

一、 数学科学系学生代表大会暨数学科学系学生科学技术协会代表大会(统称学生代表大会,简称学代会)是数学科学系学生会与数学科学系学生科学技术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学生代表按适当比例由各行政班级按民主程序产生。

二、 学代会筹备委员会由数学科学系第三十七届学生会主席团与数学科学系第十八届学生科学技术协会主席团酝酿产生,负责学代会各项筹备工作。

三、 学代会共设代表团5个,分别由清华大学数学科学系各本科生行政班级共4个和学代会筹备委员会组成。

四、 每个本科行政班级按民主程序产生班级代表,代表名额按各班级在籍本科生总人数的15%并四舍五入到整数进行分配。其中常设代表必须作为班级代表团的一员,组成班级代表团参加学代会。

五、 学代会主席团成员名单(草案)由学代会筹备委员会酝酿产生,并提交学代会预备会议表决通过,其成员具有代表资格,由学代会筹备委员会委托相应行政班级讨论通过(不占用班级代表名额)。

六、 总监票人、监票人名单(草案)由学代会筹备委员会推荐产生,并提交学代会表决通过。总监票人、监票人对发票、投票和计票工作进行监督。总监票人、监票人具有代表资格,由学代会筹备委员会委托相应行政班级讨论通过(不占用班级代表名额)。候选人不得担任总监票人、监票人。

七、 第三十八届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与第十九届学生科学技术协会主席候选人不得兼任本次学代会班级代表。

八、 代表名单由学代会筹备委员会在广泛征求同学意见基础上进行审查,并提交系党委学生组通过。

九、 代表审查工作报告由学代会预备会议审议通过后生效。


清华大学数学科学系

第三十八次学生代表大会筹备委员会

2024年11月8日


编辑 | 秦翔宇

审核 | 温子扬 秦翔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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