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财政专项帮扶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平凉市总工会困难职工档案管理办法(试行)》《平凉市总工会财政专项帮扶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经困难职工本人申请,基层工会初审、公示、申报,县总工会审核、信息比对、会议研究,拟确定李帆等5户建档对象,现予以公示,接收社会监督,如有异议,请及时反映。
一、公示对象
二、公示和受理反映时间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3日至12月6日
受理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联系电话:0933—6828839
庄浪县总工会
2024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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