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事速递丨2024年北京市青少年滑雪锦标赛竞赛规程发布

文摘   2024-11-24 19:27   北京  



2024年北京市青少年滑雪锦标赛将于2024年12月28日-29日在国家高山滑雪中心举行。该项赛事由北京市体育局、北京市教育委员会主办,北京市体育竞赛管理和国际交流中心、北京市延庆区体育局共同承办。现将竞赛规程下发,请各区体育主管部门予以充分重视,按时积极组队参赛。竞赛规程等具体信息如下:






-2024年北京市青少年滑雪锦标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北京市体育局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二、承办单位
北京市体育竞赛管理和国际交流中心
北京市延庆区体育局
三、时间和地点
2024年12月28日-29日在国家高山滑雪中心
四、竞赛组别及项目
(一)竞赛组别
甲组(男、女):2006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出生(16至18岁)
乙组(男、女):2009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出生(14至15岁)
丙组(男、女):2011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出生(12至13岁)
丁组(男、女):2013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出生(10至11岁)
(二)竞赛项目
高山滑雪:大回转(男子、女子);
单板滑雪:大回转(男子、女子)。
五、运动员资格
(一)符合北京市体育局《北京市青少年运动员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京体竞技字〔2011〕10号)的有关要求。
(二)符合《北京市体育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北京市青少年运动员注册工作的通知》(京体青字〔2023〕19号)的有关规定。
(三)已参加2024年北京市青少年滑雪冠军赛,获得各组别高山滑雪前16名、单板滑雪前20名的运动员。
六、参加办法
(一)以区为单位组队参加。
(二)以2024年度青少年运动员注册为依据,运动员只能代表2024年度注册单位参加比赛。
(三)经二级以上医院检查证明身体健康。
(四)每单位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2-3人,运动员为2024年北京市青少年滑雪冠军赛各组别高山滑雪前16名、单板滑雪前20名。
(五)比赛时运动员须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参赛证参赛。
七、竞赛办法
(一)比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冬季运动管理中心和中国滑雪协会共同审定的最新版《高山滑雪竞赛规则》和《单板滑雪竞赛规则》。
(二)本次比赛为个人赛,运动员可兼项。运动员必须穿戴符合滑雪安全规定头盔、护具,高山滑雪允许穿着符合规则规定的连体比赛服,单板滑雪必须穿上下分体式比赛服,组委会检查合格后方可参加比赛。
(三)运动员比赛滑行期间不允许穿着、携带任何影响比赛安全的服饰、器材设备(包含但不限于摄像机、对讲机、耳机、手机等),不允许携带任何形式种类的对讲设备,如发现取消本名运动员比赛成绩。
(四)所有竞赛项目及组别均根据报名人数按规则决定赛次。
(五)出发顺序:第一次滑行出发顺序由抽签软件产生,第二次滑行出发顺序依据第一次滑行成绩逆序出发。
(六)路线设计:依据不同组别和项目进行线路设计。同一组别男女均在同一条赛道上滑行,第二次滑行不重新进行线路设计。裁判委员会根据比赛情况,有权对赛道线路进行调整。
(七)报名后不得无故弃权。如因伤病或其他原因无法参赛,须在检录前向组委会报送相关证明。
(八)各项目报名参赛不足3人(队)时,不进行比赛。
(九)弃权规定
1.比赛期间运动员因伤病或其他原因不能参赛,需书面告知组委会并加盖公章,内容包括弃权原因并明确弃权项目。
2.因伤病弃权,需提供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考试、研学等其他原因弃权,需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证明,并于赛前两日提出弃权申请。
3.符合弃权条件的运动员,之前取得的名次和成绩有效。未按弃权时间及相关要求书面告知组委会不参赛的运动员,视为无故弃权,取消本人本次比赛成绩及下一年度市级青少年体育赛事参赛资格。
八、报名办法
(一)本次比赛不单独进行报名,各项报名材料于2024年北京市青少年滑雪冠军赛现场报名时统一提交;
(二)逾期未报名或未提交材料按不参赛处理,报名后不得更改,不在参赛人员名单内的人员届时不得入场。
(三)本次比赛不收取报名费。
联系人:单宗鹏,联系电话:63048870
电子邮箱:shanzongpeng@tyj.beijing.gov.cn
九、录取名次和奖励办法
(一)录取名次按照实际到场参赛人数为准,比赛各项目组别录取前八名,参赛不足8人(含)的,递减一名录取。
(二)获得比赛前3名的运动员,运动员分别颁发奖牌和证书;其他获得名次者分别颁发证书。
十、运动员技术等级
本次比赛可根据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及《北京市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申请相应等级。
十一、人身安全和医疗保险
(一)所有参赛人员要按照赛事主办及承办单位有关要求做好参赛各项安全保障工作。
(二)各参赛单位须为本单位所有参赛运动员、教练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参赛运动员、教练员应确保身体健康,其在比赛中发生的任何意外伤害、伤病等事故,主办和承办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二、反兴奋剂和赛风赛纪
(一)若比赛中出现兴奋剂违规行为,将取消运动员所获比赛成绩名次及奖励,并按照相关规定追加处罚。
(二)参赛人员违反赛风赛纪规定,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干扰赛场秩序、拒绝领奖、采用不正当手段获取名次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参赛资格和成绩名次及奖励,并按照国家体育总局最新颁布的《体育赛事活动赛风赛纪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追加处罚。
十三、纠纷解决和裁判员
(一)在本次比赛中发生的纠纷,可以依法向中国体育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所有裁判员由市体育竞赛管理和国际交流中心商市雪上运动协会统一选派。
十四、本规程解释、修改权属北京市体育竞赛管理和国际交流中心,未尽事宜由承办单位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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