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减少事故安全隐患,切实治理人、车、路交通安全隐患,谢通门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对近期查获的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典型案例进行曝光,予以警示提醒,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谨慎驾驶、安全出行!
01
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
· 准驾不符违法曝光·
违法驾驶人:加*
违法时间:2024年11月25日12时31分
违法地点:208省道798公里100米
违法内容: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
准驾不符的危害
准驾不符最大的危害就是易引发交通事故,危害道路安全。因为开车是个“技术活”,需要驾驶人有正规的驾驶技术和资质,而准驾不符的驾驶人显然不符合这个要求。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属于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不仅是对自己的生命财产安全不负责任,更会对他人构成严重威胁,请广大驾驶员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按照法律规定安全、文明行车!
02
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
· 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曝光·
违法驾驶人:次**措
违法时间:2024年12月4日09时23分
违法地点:349国道1471公里200米
违法内容: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
☞ 二是严重威胁自己和他人生命财产安全。因缺乏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识和驾驶技能,不遵守交通规则,而引发交通事故造成自己和他人的伤害,威胁自己和他人生命财产安全。
☞ 三是败坏社会风气。无证人员法律意识淡薄,无视交通规则,轻视他人生命财产安全,此类现象的存在严重影响道路交通秩序,弱化群众法治意识和安全意识。
03
驾驶证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
· 驾驶证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违法曝光·
违法驾驶人:仁**加
违法时间:2024年12月8日18时13分
违法地点:206县道1公里100米90(温泉路段)
违法内容:驾驶证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
失驾是指驾驶人
由于醉驾、驾照过期、记满12分等原因
造成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注销、吊销
从而失去合法的机动车驾驶资格的情况
“失驾”仍再驾,危上加危
这种行为十分恶劣
必须严惩!
通门交警温馨提醒
“失驾”等同于无证驾驶
属于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请广大驾驶人摒弃侥幸心理
持“证”上路,守法出行!
通门公安
审核:次仁 欧珠平措
责编:顿堆多吉
编辑:桑杰曲扎 王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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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谢通门县公安局